關于股票的一些基本知識 關于股票的基本知識。( 二 )


股份有限公司有以下特征:(1) 股份有限公司是獨立的經濟法人;(2)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人數不得少于法律規定的數目,如法國規定,股東人數最少為7人;(3)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對公司債務負有限責任,其限度是股東應交付的股金額;(4) 股份有限公司的全部資本劃分為等額的股份,通過向社會公開發行的辦法籌集資金,任何人在繳納了股款之后,都可以成為公司股東,沒有資格限制;(5)公司股份可以自由轉讓,但不能退股;(6)公司帳目須向社會公開,以便于投資人了解公司情況,進行選擇;(7)公司設立和解散有嚴格的法律程序,手續復雜 。
由此可以看出,股份有限公司是典型的“資合公司” 。一個人能否成為公司股東決定于他是否繳納了股款,購買了股票,而不取決于他與其他股東的人身關系,因此,股份有限公司能夠迅速、廣泛、大量地集中資金 。同時,我們還可以看到,雖然無限責任公司、有限責任公司、兩合公司的資本也都劃分為股份,但是這些公司并不公開發行股票,股份也不能自由轉讓,證券市場上發行和流通的股票都是由股份有限公司發行的,因此,狹義地講,股份公司指的就是股份有限公司 。
5.股份兩合公司

股份兩合公司是無限責任股東和有限責任股東共同組成的公司 。其中有限責任部分的資本劃分為若干等份,由各有限責任股東認繳,這是與兩合公司的區別所在 。股份兩合公司具有以下幾方面的特點:
(1)無限責任股東對公司債務負有連帶清償責任;有限責任股東以其出資額為限對公司債務負責 。
(2)有限責任股東必須得到超過半數的無限責任股東的許可,才能將其全部或部分股份轉讓給他人 。
(3)有限責任股東一般不能代表公司執行業務以及對外代表公司 。
在每一營業年度結束之后,股份公司都要進行盈利分配 。公司盈利是指公司所得收入與所花費用的差額 。就股份公司而言,其盈利主要來自兩個方面:(1) 營業性盈利收入;(2)非營業性盈利收入,它包括:超過票面金額發行股票所得的收入;由于資產估價增值所獲得的收入;出售資產獲得的溢價收入以及饋贈收入等 。
根據公司法規定,股份公司的盈利應按照一定的順序和比例進行分配 。首先,應從公司盈利中提取一部分公積金 。公積金主要用于彌補公司意外虧損,擴大生產規模和經營范圍,鞏固公司財政基礎 。公積金又可分為法定公積金和任意公積金 。法定公積金是根據法律規定而強制提取的公積金,各國對法定公積金的提取比例都有明確規定,公司章程和股東大會無權予以變更 。任意公積金是指除法定公積金外,由公司章程規定或股東大會決定而提取的公積金,是公司為應付以后的不時之需而準備的,如用于維持虧損年度的股息水平等,它的提取比例由公司在公司章程中自行規定 。
公積金提取之后,剩下的盈利部分則用于支付債權人的利息和股東的股利,由于公司對債權人必須按期定額支付利息,因此這部分提取比例由利息率決定,比較固定 。在公司盈利中用于支付股東股利的部分則不固定,它是由公司盈利總額及上述扣除款項的多少決定的,盈利多,股利就可多分,否則就會減少,有時甚至沒有 。
隨著經濟體制改革的深化,我國股票市場也不斷地發展與完善,參與股市投資的投資者日益增多,股市投資已成為一種人們愿意承擔其風險的理財手段,而股票自然而然也成為了人人關心的熱門話題 。
股票到底是什么?股票是股份證書的簡稱,是股份公司為籌集資金而發行給股東作為持股憑證并借以取得股息和紅利的一種有價證券 。每股股票都代表股東對企業擁有一個基本單位的所有權 。股票是股份公司資本的構成部分,可以轉讓、買賣或作價抵押,是資金市場的主要長期信用工具 。
股票的作用有三點 。(1)股票是一種出資證明,當一個自然人或法人向股份有限公司參股投資時,便可獲得股票作為出資的憑證;(2)股票的持有者憑借股票來證明自己的股東身份,參加股份公司的股東大會,對股份公司的經營發表意見;(3)股票持有者憑借股票參加股份發行企業的利潤分配,也就是通常所說的分紅,以此獲得一定的經濟利益 。
股票作為一種有價證券,具有如下特征:

1.穩定性
股票投資是一種沒有期限的長期投資 。股票一經買入,只要股票發行公司存在,任何股票持有者都不能退股,即不能向股票發行公司要求抽回本金 。同樣,股票持有者的股東身份和股東權益就不能改變,但他可以通過股票交易市場將股票賣出,使股份轉讓給其他投資者,以收回自己原來的投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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