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買家電您應該在這些方面自我保護

《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三包規定等諸多法律法規為消費者構筑了一道道家電消費的安全屏障,一年一度的3·15更為消費者權益保護運動添上了一把火 。但消費者權益日過后,通過對家電消費投訴的分析,我們卻發現一些消費者因自身行為的疏忽或不當,也會使權益無法得到保障 。【購買家電您應該在這些方面自我保護】低消費券應該保留 。
2005年4月,北京的一位消費者王先生在電器城買了一臺29英寸的彩電 。2005年10月,顯像管損壞,王先生要求工廠履行彩電服務金卡承諾,免費更換顯像管 。然而,由于無法提供官方發票,王先生的請求無法得到解決 。
中國消費者協會投訴部主任邱建國表示,在他們處理的家電消費糾紛中,經常會遇到因消費者憑據丟失導致糾紛無法處理的情況 。也有一些消費者一旦權益受到損害,因為缺乏足夠的證據而處于被動地位,或者因為想便宜而不想要發票,或者發行其他產品名稱 。因此,邱建國指出,消費者在購買家電時,應加強自我保護意識,保留發票和三包憑證 。此外,他們不僅要有購物時間、地點、經銷商名稱等重要信息 。,還要對企業的額外承諾和消費者的特殊要求做出特殊標記 。
●維護記錄必須詳細填寫 。
采訪人員調查發現,上門維修不填寫保修卡的情況相當普遍 。維修人員這樣做主要是為了規避“三包”責任,有的可能會騙取維修費用 。
據一些從事家電維修的專業人士介紹,廠家售后服務人員不填寫家裝保修卡的原因有兩個:一是逃避“三包”責任 。例如,根據《部分商品修理、更換、退貨責任規定》,在三包有效期內,家用電器修理兩次后不能正常使用的,消費者可以憑修理者提供的修理記錄和證明,調換相同型號、規格的產品或免費退貨 。很多企業為了逃避為消費者退貨的責任,要求維修人員上門時不要填寫維修內容 。消費者一旦要求退貨,就以沒有證據為由拒絕履行義務,消費者也有毫無根據的投訴 。二是騙取廠家的零配件費 。很多家用電器的故障都是電線接頭松動等微小缺陷,維修人員只需要用電焊焊接即可 。維修后,由于維修記錄沒有填寫,維修人員回去向廠家報告某個配件損壞,將小毛病描述為大毛病,向廠家索要幾十元到幾百元不等的備件費 。有的維修人員把消費者更換的舊零件拿回來,進行簡單的修理,下次給其他消費者換上新的,再把廠家的新零件賣出去盈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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