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哪些跡象判斷自家孩子是不是安全型?( 二 )


有證據顯示 , 如果在孩子6個月時 , 父母就能耐心并精準地捕捉到他真實的需求 , 那么在12個月時 , 孩子就能顯現出基本的安全依戀 。
3.確保孩子生活環境的舒適
每個家庭的經濟條件都不同 , 但是這不妨礙多花點心思在孩子的生活起居上 。
有實驗曾經把一組新生兒經常放在柔軟的搖椅和座椅上 , 另一組經常放在便攜式折疊嬰兒椅上 , 結果在13個月的時候測試 , 柔軟環境中長大的孩子 , 表現出更強的安全依戀 。
4.在孩子面前展現“全能”形象
要在孩子面前展現出“我在這里 , 我有辦法”的姿態 。 父母在孩子面前的形象 , 不應該是焦慮、惶恐、排外的 。
當孩子來到自己面前 , 盡管不是每個情緒、每個要求、每個問題都有完美的方案對應 , 但父母至少應該表現出:“我是你的孫悟空 , 我是你的百科全書”的形象——也許此刻沒有答案 , 但不妨礙我們共同去探索 。
三、母親處于絕對重要的角色嗎?
最后想提一點 , 很多科普類育兒書里 , 總是強調“母嬰關系” 。 這似乎也成了一個育兒中順口就能說出的詞匯 。 這在一定程度上可能反映了一種文化偏見 。 可能自從人類進入工業化社會后 , 母親通常承擔了大部分的育兒責任 。
在不少維度更加廣泛的科學研究中 , 學者們會去思考:“以母親為主體的育兒”是不是絕對合理的?當他們調查過后發現 , 在人類早期 , 甚至現在不少國家的社會體系中 , 父親花了大量的時間與孩子相處 。 而在世界的許多地方 , 祖母、姑姑、叔叔和兄弟姐妹在照顧孩子方面做出了實質性的貢獻 , 甚至是至關重要的貢獻 。
如果是這樣的話 , 如果在育兒的過程中 , 受到一些頑固、單一、刻板思維的影響 , 而認為母嬰關系就一定比其他關系重要 , 并把所有責任都推到母親身上時 , 那是再愚蠢也不過的事情了 。
在2015到2017年間的多項研究表明 , 嬰兒與母親和父親都會形成安全的依戀關系 , 他們還可以與托兒機構保育員形成安全依戀關系 , 而學齡兒童可以與他們的老師形成安全依戀 。
所以 , 安全型依戀的傳承是環環相扣的 , 父母們所要做的 , 就是把自己定位為:孩子最后也是最可靠的精神堡壘 。 但千萬別總是說:“你是媽媽 , 你怎么不管?”這樣的話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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