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紹品牌設計的5大原則 品牌設計的原則有哪些?

品牌的命名和設計 , 是構成企業形象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 , 對企業的經營效果有直接關系 。
一個好的品牌 , 包含著豐富的想象力 , 給人以美的享受 , 使人過目不忘 , 給杭州品牌設計使用者帶來競爭優勢 , 促進產品銷售;反之 , 一個不理想的品牌 , 使人覺得俗氣 , 不愿多顧 , 過后就忘 , 甚至令人生厭 , 會給品牌所有者帶來商品滯銷之苦 。
因而 , 正確地認識品牌及其作用 , 合理地設計和利用品牌 , 是企業產品競爭策略的重要組成部分 。 在品牌設計過程中 , 一般應遵循以下幾個基本原則:
1、簡潔醒目,清晰可辨
注冊商標雖受法律保護 , 但一個聲譽好的商標若圖案繁雜 , 則往往易給投機者鉆空子 , 因為只要在商標上稍加一些不易察覺的改動 , 即足以魚目混珠 。
來自心理學家的一項調查分析結果表明;從人們接受到外界信息中 , 83%的印象通過眼睛 , 11%借助聽覺 , 3.5%依賴觸摸 , 其余的源于味覺和嗅覺 。 基于此 , 為了便于消費者認知和記憶 , 品牌設計的首要原則就是簡潔醒目 , 清晰可辨 , 使品牌能在一瞬間吸引消費者的注意 。 適應這個要求 , 不宜把過長的和難以識別的字符串作為品牌名稱(冗長、復雜、令消費者難以理解的品牌名稱不容易記憶) , 也不宜將呆板、缺乏特色感的符號、顏色、圖案作為品牌標志 。
2、新穎別致,易于識別
品牌設計應力求構思新穎、造型美觀 , 既有鮮明的特點 , 又具有藝術性 , 避免庸 俗繁雜 。 所謂新穎別致還必須與其他品牌有明顯的差別 , 反映企業或產品的特色 , 易于 消費者識別 , 不易模仿 。 同時又要注意符合法律和習俗規范而為群眾所喜聞樂見 。
3、容易發音,利于通用
品牌名稱簡短 , 容易發音 , 是品牌設計的另一項基本原則 。 心理學研究表明:人們的注意力很難同時容納五個以上的要素 。 根據這一原理 , 品牌名稱的設計要力求簡短 , 容易發音 。 如可口可樂(Coca—cola);百事可樂(Pepsi—cola)均既易發音又易記憶 , 成為世界上最暢銷的飲料標記 。 我國的“樂百氏”、“娃哈哈”等品牌名稱也因其朗朗上口 , 深受兒童的喜愛 , 一舉占領我國兒童營養液市場 , 成為著名品牌 。
4、品牌和標志之間的協調互映
品牌名稱與品牌標志協調互映 , 容易加深消費者和社會公眾對品牌的認知和記憶 。
“雀巢”(Nestle)是廣大消費者十分熟悉的品牌名稱 , 它是端士學者HenriNestle發明的育兒用乳制品品牌 , 此品牌是以他的名字命名的 , 由于Nestle的英文含義有“舒適而溫暖地安頓下來” , “偎依”等意思 , 與英文Nest(雀巢)是同詞根 。 所以 , 在中文中一并譯作“雀巢” , 值得提及的是 , “雀巢”品牌標志是鳥巢圖案 , 這極易誘引人們聯想到待哺的嬰兒、慈祥的母親和健康營養的雀巢產品 , 如此 , “雀巢”名稱與“雀巢”圖案的緊密結合 , 互相映襯與協調 , 使人們視名稱即知圖形 , 視圖形即知名稱 , 有較強的感召力 。
5、配合風俗 , 易于接受
由于各個城市的歷史文化傳統不同 , 風俗習慣不同 , 價值觀念不同 , 審美情趣不同 , 對于一個品牌的認知和聯想也有很大差異 。 所以 , 品牌名稱和品牌標志要特別注意各地區、各民族的風俗習慣、心理特征和思維模式 , 力避某些隱寓及不妥之處 。
【介紹品牌設計的5大原則 品牌設計的原則有哪些?】品牌的圖案 , 顏色也要考慮各地的風俗和愛好 , 品牌設計必須了解特定文化下所形成的風俗、偏好與禁忌 , 否則 , 將在營銷中鑄成大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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