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嬰被砸成7級殘疾,高空拋物“懸在城市上空的痛”

近日 , 備受關注的武漢市漢陽區高空拋物導致女嬰傷殘索賠案 , 在武漢市中級人民法院二審宣判 , 駁回了上訴業主的訴求 , 維持業主共同補償小欣怡36萬余元的一審原判 。 2014年11月 , 女嬰小欣怡在漢陽區世紀龍城小區11棟2號樓下曬太陽 , 被高空拋擲的水泥塊砸傷 , 被鑒定為七級殘疾 。 由于未能找到肇事者 , 小欣怡家人將該棟樓除一樓外的業主起訴至法院 。

高空拋物 , 是一種不文明的行為 , 而且會帶來很大的社會危害 。 人們在為受傷女嬰扼腕的同時 , 一個有關城市高空拋物威脅人們“頭頂安全”的社會問題再次引起人們的熱議 。
如何防范“高空暗器”?

女嬰被砸成7級殘疾,高空拋物“懸在城市上空的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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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注意觀察警示標志 , 查看后注意繞行 。
2.刮風下雨天要注意觀察 , 因刮風暴雨天氣是墜物高峰期 。
3.經過高樓可靠近墻根行走 , 因為高空墜物的運動軌跡是一道拋物線 , 一般是不會貼著墻壁垂直落下的 。
4.經過高樓時可觀察一下高樓前的雨棚 , 如有很多雜物 , 說明樓上住戶會高空拋物 , 建議快速或繞道通過 。
5.如經濟允許可購買意外保險 。
別讓高空墜物成為城市“定時炸彈”
女嬰被砸成7級殘疾,高空拋物“懸在城市上空的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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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要定期建成自家窗戶、空調支架等是否牢固 , 如有松動應及時加固 。
2.不要把物品放在窗臺上 , 以免孩子玩耍時不小心把東西從窗戶扔下去 。
3.一定切記不要把煙頭隨意從陽臺、窗戶拋扔下去 , 若是隨風落在樓下人家陽臺、窗臺 , 引燃了衣物等易燃物品 , 引發火災 , 后果不堪設想 。
4.不要在陽臺擋墻上擺放花盆、拖把等雜物 , 以免發生高空墜物等意外 。
高空拋物是城市管理的頑癥 , 雖經多年治理卻收效甚微 , 甚至還有愈演愈烈的趨向 。 究其原因不外乎三點:一是教育不當 , 二是監管不力 , 三是處罰不嚴 。 針對這三個問題 , 國外的解決方案值得我們學習借鑒:
日本:從小抓起 , 教育為先
日本人口密度大 , 高樓林立 , 但人為高空拋物致人傷害或死亡的事件極為少見 。 原因是日本人從小就強調嚴禁亂扔垃圾 , 小學生登山時制造的垃圾 , 即便路邊有垃圾箱也不能放 , 必須帶到山下自行處理 。 從小即如此嚴格管教 , 長大后他們還會玩高空拋物的游戲嗎?顯然不會!
香港:天羅地網 , 立體防控
女嬰被砸成7級殘疾,高空拋物“懸在城市上空的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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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從2003年開始實行“公屋扣分制” , 凡公屋居民違反公屋租約條例 , 諸如高空擲物、亂拋垃圾等行為 , 除按法例規定實行定額罰款1500元外 , 還會依例扣分 , 兩年內扣分總額達到16分時 , 將立即取消公屋租約 。 此外 , 根據香港法例 , 從樓宇高空擲物傷人的最高刑罰是:罰款港幣1萬及監禁6個月 。 如果涉及更嚴重的罪行如投擲腐蝕性液體或誤殺等 , 警方可引用其他條例作出檢控 。
新加坡:有情相約 , 無情處罰
在新加坡居住 , 一些小區在業主入住時就要求業主必須簽字保證不做破壞環境的事 , 并遵守“第一次警告、第二次責令搬走”的規定 , 以此約束社區居民都遵守文明公約 , 不要高空拋物 。 新加坡對于高空拋物的處罰如此嚴厲 , 不僅要坐牢、罰款 , 而且還強行收購肇事者家庭的住宅使之無家可歸 。
女嬰被砸成7級殘疾,高空拋物“懸在城市上空的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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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嬰被砸成7級殘疾,高空拋物“懸在城市上空的痛”】總之 , 高空拋物是一種惡習 , 堅決杜絕 , 不要抱著僥幸心理 。 此時你亂拋亂扔 , 下一刻受傷的可能是你自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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