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遞柜的盈利模式是什么 快遞柜怎么盈利( 二 )


快遞柜的盈利模式是什么 快遞柜怎么盈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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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見, 快遞柜發展雖然經歷了多年的沉淀, 但商業價值轉換仍未清晰 。
三、所謂的“第三方”
2020年4月30日, 某快遞柜服務商提出了“會員制”, 即對滯留快件超12小時的非會員用戶進行收費, 這就是影響深遠的“快遞柜收費”事件 。
一時間, 全國用戶“口誅筆伐” 。 在面對巨大負面輿論壓力之后, 該快遞柜服務商打出了“苦情牌”, 稱其作為第三方, 為消費者服務了這么多年, 其實一直是在虧損經營, 為了避免承受巨大虧損, 不得已才出此下策, 希望用戶能夠理解 。 但顯然, 用戶不買此賬 。
其實, 這種“第三方”說法并不無道理 。 確實早期在快遞柜未問世前, 都是快遞員直接送上門或打電話告知用戶存放地點 。 但快遞柜出現后, 就在中間橫插一腳, 簡單地說被它截胡了, 從這一層面看它確實是第三方 。
我國法律規定買賣合同具有相對性, 即合同關系僅存于買方和賣方之間, 如果合同內容中涉及委托第三方進行相關合同事項, 且在合同中沒有體現第三方所進行的合同事項產生的結果歸責時, 那么合同所產生的結果和合同相對方無關 。 也就是說, 如果買賣合同中沒有明確標的物需放到快遞柜里的話, 那么自然就與買家沒有任何關系 。
可以發現, 今天很多資本玩家包括互聯網巨頭看似高度都很高, 但手法都很雷同, 都是先否定通達系快遞企業, 降低快遞員給消費者的預期, 教育消費者他們快遞柜的服務多好, 標榜他們是快遞服務的自然延伸, 當然這也是通達系快遞企業所樂見的, 也是鼓勵的 。 知道為什么嗎?
我們假設時光倒轉, 回過頭看, 2013年當年全國共92億件的快遞量, 如果按照當時商業邏輯就能推成功的話(在當時條件下還有用戶的教育成本, 因為那時候用戶已普遍接受送貨上門服務), 如今8年后一個單體體量就超過170億件的快遞企業, 是不是可以直接切入進去呢?因為我也不必再去教育用戶了, 所有前期工作你都幫我鋪好了 。 大家是否認同其中的商業邏輯?
四、拯救快遞柜時機已到來
今天, 我們發現, 與快遞柜剛鋪設初期相比, 近幾年增速明顯趨緩, 其鋪設速度已遠不及快遞業務量的增速 。 據相關數據顯示, 2020年快遞柜增速僅4.9% 。 2019年全國635億快遞包裹中, 入柜率僅6.35%, 相當于全年僅38億件(日均約1000萬件)快遞投放至快遞柜中 。 具體見下表1所示 。 考慮到快遞柜折舊、使用壽命等因素, 我們暫且默認目前數據的真實性 。
表1 近幾年快遞柜與快遞業務量增速比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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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注1:2020年42.3萬組快遞柜, 數據來源于人民資訊發布的《東方快評|智能快遞箱投遞率10%以上, 還須末端服務多元化》)
那么, 最現實的問題來了, 快遞柜真的不賺錢嗎?鋪設增速明顯趨緩, 資本玩家是不是打算放棄了?
錯, 還有補救機會 。
關于快遞柜, 我們需要清醒的認識到兩點:
一是, 快遞柜僅適合于低頻的快遞產品而不適合高頻的網絡購物, 其需求是有限的、相對的 。
二是, 自提柜應該是一種針對特定人群提供的高價的非標增值服務產品, 而非廉價的標準服務產品 。
也就是說, 快遞柜其實對于大部分人來說需求很少, 僅適用于特定的剛需人群, 比如今天必須要拿到快件的收件人 。 同時, 自提柜針對的是上述特定人群提供的增值服務, 應收高價費用, 而不是對所有消費者提供廉價的普標服務 。
為此, 應盡快轉換當前的經營思路, 把目前快遞柜的收費對象換一下 。 即快遞柜不應該向快遞員收“保管費”, 而是應該向特定的、有剛需的(如今天必須拿到件)消費者進行收費 。
比如, 快遞員派送一票快遞, 用戶剛好不在家(前提是今天必須拿到件), 那么快遞員就通過電話與用戶進行溝通, 來引導用戶授權快遞員實現快遞入柜的服務 。 如, 四種方式:一是晚上派送——NO, 快遞員告知晚上下班;二是存放菜鳥驛站——NO, 用戶嫌太遠或驛站晚上關門;三是放家門口或水暖井——NO, 快遞員告知易丟失, 需本人簽收;四是存放快遞柜——YES, 用戶授權并付費 。
那么, 盈利來了, 用戶授權快遞員投放至快遞柜中, 且愿意支付這筆錢給快遞柜, 比如1元 。 快遞柜經營者再從1元錢中拿出3毛錢給快遞員, 用于電話、交通等補貼, 快遞員收到錢后再進行下一個剛需用戶的銷售, 如此反復, 是不是一件“三全其美”的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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