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寶車險怎么樣(利寶車險和人保哪個好)



開車這么些年,雖然保險(商業全險)年年在買,但在去年12月之前,很少和保險公司打交道 。為數不多的兩次“事故”,也都是對方的全責,我這邊最多也就跟著走一下流程,沒什么難度 。
但不知道最近是怎么回事,前后半年,我經歷了兩次全責事故 。萬幸,兩次事故都是低速追尾,沒有人員傷亡,所造成的的經濟損失也不高 。
事故一 2019年12月
那天回家,在濱江路上 。先反省,確實是走神兒了,一邊開車一邊聲情并茂的復盤前一天錄的稿子 。等我反應過來的時候,已經來不及了,抬眼一看,是個奔馳 。

好在速度不快,且為非常正的角度碰撞,受力均勻,所以僅從肉眼判斷,兩臺車的受傷情況都不算嚴重 。奔馳后杠甚至沒有變形,但漆面在受到撞擊后破裂 。我這邊,前杠有擦痕,霧燈的附件有破損,中網有塑料件碎了 。
由于是主干道,且事故責任劃分明確,于是簡單做了現場拍照取證后,我和對方車主交換了聯系方式,便各自撤場 。對面兒車主還趕著赴局,所以也就提前離開了 。而我則把車挪到一個停車區開始聯系保險公司 。

保險公司接案后,處理非常迅速,沒過多久就安排了接案的工作人員跟我聯系 。在電話了解了事故經過及查收事故現場照片后,便開始走理賠程序 。處理過程非常的清晰且迅速,沒有到事故現場核驗,也沒有跑去交警隊立案再出具什么事故責任鑒定書 。總之,一個字“快” 。
這里普及兩個知識點:第一,最新版的《交通法》中明確指出,在主干道路、快速路(高速路)中發生交通事故,只要事故不嚴重,在完成基礎現場取證后應當盡快撤離;第二,有時候保險公司理賠,并不是一定需要交警隊出具事故責任鑒定書,一般情況下,雙方車主責任認定清晰且所造成的經濟損失不高的情況下(大概有個額度,好像是5000元還是6000元),保險公司可以自主處理 。

最終,一周內兩臺車各自處理完畢 。作為車主、客戶,這一次的用戶體驗非常棒 。
事故二 2020年7月
準確的說,就是發稿前兩天 。我在一個調頭的匝道中追尾了,大概是對向車道車流較多,所以前車在匯道前來了一腳剎車,所以......總之,再次反省,還是走神兒了 。

簡單說一下昂,這一次的碰撞,我這邊前杠有擦痕,基礎檢查下來應該是沒有變形,但點兒背,大燈給擠破了 。
對方車輛,后杠受到擠壓,但由于是軟塑料覆蓋件,所以受到擠壓后,出現了一點破損,而恰恰又是因為軟塑料無法受力,導致了后杠覆蓋件的受壓侵入,使得真正兩臺車硬碰硬的地方變成了對方后備箱蓋下沿和我的大燈 。

毫無疑問,我的全責 。那么接下來,我熟練的重復了去年12月那次事故中的善后動作 。但令人意想不到的事情,發生了 。
非常巧,去年和今年,我投保的均是同一家公司——利寶保險 。原本以為,這一次的后續進展會延續半年前的“愉快體驗”,但沒想到的是,保險公司分派的業務員跟我聯系的第一句話竟然是:你這個燈看起來不像是這一次撞的哦~

大兄弟,你的弦外之音是我騙保咯~
是,保險勘場需要嚴謹負責,但當一些可能存在“疑點”的環節尚未得出最終結論的時候,有些話其實沒必要著急忙慌的講出來 。這還真不是玻璃心,我們換位思考,作為被保人除了與保險公司存在甲乙方關系之外,被保人在路上發生事故,聯系保險公司一是為了解決問題,二也是在尋求某種幫助 。如果是你,聽到保險公司跟你說的第一句話就是質疑,請問你作何感想?

本著解決問題的終極思路,我還是比較克制的跟接案的工作人員進行了一系列的溝通,動之以情,曉之以理 。最終,查驗損傷部分算是結束了 。
一般來說,查驗損傷結束后,就可以進入到維修定損,接著就是修車,理賠 。由于在過去的保險理賠經歷中,大部分人都習慣性的走品牌經銷商,我也是這樣 。所以在跟利寶的工作人員溝通維修單位時,我以就近原則選擇了一家4S店 。但沒想到的是,對方工作人員有些遲疑且含含糊糊稱,我所提到的那家經銷商與利寶保險沒有合作關系,并推薦了另外一家經銷商 。

【利寶車險怎么樣(利寶車險和人保哪個好)】老實說,過去確實跟保險公司打交道的時候不多,對于整個保險理賠的“玩法”也不是拿得特別死 。但當時憑直覺,我認為對方所謂“沒有合作關系”的這種說法是不成立的 。我甚至還提到去年的那一次事故理賠,表明那一次的維修站點和這一次我提出的維修站點是同一家 。但對方卻以今年公司合作有調整為由,再次繞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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