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下崗職工最新補償規定 下崗職工新政策

【企業下崗職工最新補償規定 下崗職工新政策】下崗職工新政策(企業下崗職工最新補償規定)
我寫過很多次,很多國企和集體企業的下崗職工,在領養老金之前,基本都是城市里的“貧困戶”,因為他們大多五十多歲了,沒有地,沒有工作,沒有工作,沒有門路,還病著,還要打零工交社保 。他們很多人已經在掙扎了!如果在政策上,允許他們服役30年或55歲以上(男女平等)自愿退休,那將是對他們最好的幫助!
可能有人會質疑 。第一,都是55歲退休 。那會增加我們員工的負擔嗎?第二,讓他們都在55歲退休 。企業缺體力勞動者怎么辦?誰將做這項工作?

我覺得社會上有些質疑是正常的,要善于明辨是非 。我的意見是:允許下崗職工55歲或工作滿30年自愿退休,不碰任何人的奶酪!而且會有很好的社會效果!原因如下:
1.是對這個群體在企業改制重組中做出的犧牲的適度補償 。
事實上,這個群體,在企業改制前,領著低工資,為企業打拼多年 。在改制重組破產的過程中,他們除了下崗失業別無選擇,少部分領取象征性的補償費,更多的是直接下崗失業,一無所有 。可以說,他們的貢獻在國有和集體資產的原值,但在被迫下崗分流后,斷絕了與國有和集體企業的關系,是國有企業和集體改革的犧牲群體 。
所以對于這個做出了犧牲的群體,只允許他們55歲以上自愿退休,不用打零工生存 。即使他們領取的養老金較低,也是對他們多年犧牲的一種適度補償 。他們的提前退休養老金不是來自任何人的贈與和轉移,而是來自他們在國家財政上的奉獻和特色,沒有動過任何人的奶酪!

2.這個群體被裁后還要承受壓力,艱難生存,實在可惜 。
我在調研中發現,這個群體,下崗之后,為了改革和穩定,基本上默默承受著巨大的生活成本,在城市從事三輪工作、摩托車駕駛、擺攤,更多的時候是打零工、派遣工、外包工 。他們的收入不高,不穩定 。經過多年的辛苦工作,他們全身都病了 。他們要自費繳納社保費中單位應該承擔的費用 。此外,他們很難生存 。任何一個有清晰眼光和良知的人,都應該能夠觀察到他們的困境!
所以,允許這個群體服役30年或者55歲退休,是對他們艱難生存的一種同情,是一個文明社會良心的體現,根本不觸及任何人的利益 。相反,讓他們擺脫沉重的體力,在晚年領取養老金,是對社會穩定的貢獻,會拿誰的腰包?

3.這是對成千上萬個小家庭未來的投資 。
讓這些就業和生活困難的下崗工人及時退休,讓他們及時回歸家庭,或者自己治病,或者做家務,照顧孫子孫女 。這些都是對幾千萬小家庭未來的投資,讓這些大齡勞動者回歸家庭,是對年輕人就業、成家、生子的巨大支持!否則,祖父母必須工作才能生存 。我們社會的普通工人家庭靠什么生三個孩子?
同時,讓這個弱勢群體提前退休,可以有效擴大國內消費,騰出一批就業崗位 。至于擔心以后沒人愿意做那些工作?我覺得只是表面,不知道為什么:只要社會真的需要,企業都愿意,只要給高工資,好福利,好工作條件,怎么會缺員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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