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產假遇到法定節假日怎么辦

【深圳產假遇到法定節假日怎么辦】

深圳產假遇到法定節假日怎么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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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廣東省企業職工假期待遇死亡撫恤待遇暫行規定》第九條規定,年休假、婚假、喪假、探親假、產假、看護假的假期原則上應一次性連續安排,假期內遇公休假日的 , 均不另加假期天數 。
產假遇到法定節假日

根據《廣東省企業職工假期待遇死亡撫恤待遇暫行規定》第九條規定,年休假、婚假、喪假、探親假、產假、看護假的假期原則上應一次性連續安排,假期內遇公休假日的,均不另加假期天數 。


產假天數說明
根據《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和《廣東省職工生育保險規定》:
女職工正常產假為98天,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
難產的,增加產假30天;
生育多胞胎的 , 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15天 。
另外,根據《廣東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第三十條規定,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享受八十日的獎勵假 , 男方享受十五日的陪產假 。在規定假期內照發工資,不影響福利待遇和全勤評獎 。
產假工資和生育津貼說明
生育津貼≠產假工資 。
產假工資是用人單位給的,生育津貼是生育保險經辦機構給的 。一般情況下,二者不會同時享有,具體按哪個進行發放要看不同單位的規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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