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起付標準+上限 武漢職工醫保門診統籌多少錢?是什么?


附起付標準+上限 武漢職工醫保門診統籌多少錢?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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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漢職工醫保門診統籌多少錢?(附起付標準+上限)
參保人員在定點一級及以上醫療機構、鄉鎮衛生院、社區服務中心門診就醫,發生的符合規定的普通門診醫療費用,在一個自然年度內累計超過普通門診統籌起付標準以上的部分,由統籌基金按比例支付 。統籌基金支付設定門診統籌年度支付限額 。
一、普通門診統籌起付標準按年度設定,在一個自然年度內累計計算 。在職人員起付標準為700元,退休人員起付標準為500元 。
二、參保人員發生的統籌基金支付范圍內普通門診醫療費用,在起付標準以上的,由統籌基金和個人按照下列規定比例分別負擔:
(一)在一級醫療機構(含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機構)普通門診就醫的,在職人員個人支付比例為20% , 統籌基金支付比例為80%;退休人員個人支付比例為16%,統籌基金支付比例為84%;
(二)在二級醫療機構普通門診就醫的,在職人員個人支付比例為40% , 統籌基金支付比例為60%;退休人員個人支付比例為32%,統籌基金支付比例為68%;
【附起付標準+上限 武漢職工醫保門診統籌多少錢?是什么?】 (三)在三級醫療機構普通門診就醫的,在職人員個人支付比例為50%,統籌基金支付比例為50%;退休人員個人支付比例為40%,統籌基金支付比例為60% 。
參保人員使用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中的乙類藥品和醫療服務診療項目目錄中的乙類項目的 , 個人先支付10%,余額再按照上述規定執行 。
三、普通門診統籌年度支付限額為在職人員3500元,退休人員4000元 。支付限額在一個自然年度內有效,不滾存、不累計,不能轉讓他人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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