樂山企業職工養老保險退休待遇重核辦理流程


樂山企業職工養老保險退休待遇重核辦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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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流程
1、申請:申請人到政務服務中心綜合窗口提交申請材料
2、 受理:窗口工作人員收到申請材料當場或者規定工作日內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決定 。材料不齊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辦理機關應在規定工作日內一次性告知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 , 對不屬于受理范圍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書(辦理時長:1個工作日)
3、審查:辦理人員對申請人提交的材料進行審查,提出初步審查意見(辦理時長:1個工作日)
4、 決定:辦理機關負責人依據審查意見簽署審批結果 。對予批準辦理的,由辦理機關向申請人核發辦理結果,不予批準的,由辦理機關書面通知申請人并說明理由,并告知申請人對結果有異議的 , 可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辦理時長:1個工作日)
5、制證:制證部門完成制證(辦理時長:1個工作日)
6、頒發和送達:申請人憑個人身份證明(有效的身份證、臨時居住證、戶口簿等)和受理通知書到申辦窗口領取辦理結果(辦理時長:1個工作日)
受理條件
已按月領取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待遇人員,需重新認定增發項目或視同繳費年限等涉及養老保險待遇調整的 , 向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或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重新核定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申請材料
1、補充認定增發項目或視同繳費年限等佐證材料原件 必要 見附件
2、有效身份證件原件 必要
辦理形式
窗口辦理:四川省-樂山市-市中區-團山街街道-555號2號樓樂山市社會保險事務中心1樓大廳15-16號窗口
線上辦理:
【樂山企業職工養老保險退休待遇重核辦理流程】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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