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陽離婚登記辦理條件 襄陽離婚登記辦理條件及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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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陽離婚登記辦理條件
1、雙方當事人必須是自愿離婚;
【襄陽離婚登記辦理條件 襄陽離婚登記辦理條件及費用】2、雙方當事人必須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3、雙方當事人對子女撫養、財產和債務等事項協商達成一致意見的;
4、離婚登記雙方當事人必須是在中國內地辦理結婚登記的合法夫妻;
5、一方或雙方當事人的戶口是本轄區內的常住戶口;
6、申請離婚登記的雙方當事人必須同時到一方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辦理離婚登記,不得委托他人代理 。
【離婚冷靜期】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條規定,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任何一方不愿意離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
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任何一方不愿意離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
前款規定期限屆滿后三十日內 , 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未申請的,視為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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