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不得以曾患傳染病為由拒錄員工:就業政策有哪些?


上海不得以曾患傳染病為由拒錄員工:就業政策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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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不得以曾患傳染病為由拒錄員工:就業政策有哪些?】今天上午,上海市十五屆人大常委會第42次會議表決通過了《上海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進一步做好當前促進就業工作的決定》 ?!稕Q定》明確,任何用人單位不得因勞動者患傳染性疾病而解除其勞動合同,在招用人員時不得以曾患傳染性疾病為由拒絕錄用 。那么就業政策有哪些?
決定共12條 。堅持就業是最大的民生,把穩定和擴大就業放在更加突出位置 , 圍繞進一步增強全社會促進就業的共識和合力,高效統籌疫情防控和穩經濟、促就業、惠民生各項工作,主要從四個方面作出規定:
明確政府、企業、社會各方責任 。明確市、區政府及鄉鎮、街道在穩定和擴大就業方面的責任 , 強調區政府承擔所轄行政區域內穩定和擴大就業的第一責任,要求相關政府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共同做好相關工作 。明確工會等社會團體應當引導職工和用人單位共克時艱,穩定工作崗位 。支持市場主體落實穩就業責任,明確國有企業應當發揮吸納就業的引領示范作用,充分發揮中小微企業吸納就業的主渠道作用 。同時,圍繞保障應屆高校畢業生等重點群體就業、支持自主創業和靈活就業、擴大開發公益性崗位、加大企業人才儲備力度、完善人才落戶政策、提升公共就業服務能級等,明確了相關方面的責任 。
明確制度創新和法治保障相關內容 。明確政府有關部門可以通過行政審批綠色通道、容缺后補等方式支持吸納就業容量大的企業高效辦理政務服務事項 , 探索建立因疫情不可抗力因素造成失信的豁免制度 。支持浦東新區在穩定和擴大就業方面先行先試 , 將浦東新區在優化營商環境、便利市場主體準入等方面的改革經驗及時向全市復制推廣;發揮企業預重整或者破產重整、和解等制度的作用 , 促進穩企業、保就業 。同時,明確市人大常委會根據實際需求及時提供相應的法治保障 。
明確公平就業和糾紛化解相關要求 。明確任何用人單位不得因勞動者患傳染性疾病而解除其勞動合同,在招用人員時不得以曾患傳染性疾病為由拒絕錄用,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明確人民法院、勞動人事爭議仲裁機構、工會組織、調解組織等應當依法、及時、妥善處理涉疫情的勞動爭議糾紛 。
明確狠抓落實及強化監督的相關要求 。明確市、區政府應當強化對下一級政府及有關部門促進就業工作成效的考核,并將考核結果作為年度績效考核和領導干部綜合考核評價的重要依據;要求市、區相關部門加強對落實主要就業指標和政策措施情況的專項監督和檢查,做好就業法律法規和政策措施的宣傳解讀,穩定對就業形勢的社會預期 。同時,就市、區人大常委會加強對促進就業工作情況的監督等,作了規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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