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居正個人資料信息及簡介


張居正個人資料信息及簡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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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居正
(1525~1582)明朝政治家 。字叔大,號太岳 。江陵(今屬湖北)人 。
嘉靖二十六年(1547)進士 , 被選為翰林院庶吉士,得徐階等器重 。二十八年改授編修 。同年上《論時政疏》,抨擊宗室驕恣、庶政曠廢、吏治因循、邊備未修和財用大匱等時弊 。后因不滿嚴嵩專權而托病家居 。在家三年,潛心研究當時的社會與政治問題 。三十六年返京,仍供職翰林院,頗不得志 。四十一年,嚴嵩罷,徐階任首輔 , 得晉升 。隆慶元年(1567)遷禮部右侍郎兼翰林院學士,任吏部左侍郎兼東閣大學士 。總裁《世宗實錄》,進禮部尚書兼武英殿大學士 。次年八月上《陳六事疏》,提出省議論、振紀綱、重詔令、核名實、固邦本、飭武備等六事 , 力主改革 。隆慶二年至五年間,他與高拱、王崇古、譚綸、戚繼光等一起整頓北邊武備,并在此基礎上同以俺答為首汗的蒙古右翼諸部建立封貢互市關系,使北方邊塞數十年得無事 。累加柱國、吏部尚書、建極殿大學士、太子太師等職 。
【張居正個人資料信息及簡介】明神宗朱翊鈞即位后,居正與太監馮保合謀 , 逐去高拱,自任首輔,掌握明廷大權,開始進行改革 。萬歷元年(1573)六月,他提出以“考成法”整頓官僚機構;同時注意任用支持改革的才俊之士 。尊主權,課吏職,信賞罰 , 一號令 , 提高了行政效率 。居正又加強內閣職權 , 抑制宦官勢力,整飭學政 , 禁止講學,查禁私立書院,因此鞏固中央集權 。隨后,他陸續實施清通欠、省驛遞、懲貪墨、汰冗官、省支出等項改革措施 。在此基礎上,又開始改革賦役制度 。支持龐尚鵬和白棟在福建、山東行一條鞭法;又調張學顏任戶部尚書,使一條鞭法推行到湖廣、河南、北直隸等地區 。由于居正的大力推行 , 一條鞭法得以基本確定 。為清查隱漏土地和推行一條鞭法,又在福建開始清丈田畝;并決定丈量南北直隸、山東、陜西各勛戚田莊 。八年十一月,命戶部擬訂清丈條例八則,下令在全國實行 。凡公開抗拒的勛戚,均奪爵革祿;凡遲緩怠工或冊報多虛的官吏,均予奪俸 。至萬歷十年末,在全國共丈出歷年詭寄、隱漏及開墾未報的土地約一百四十七萬余頃 。與清丈并舉的是查革冒免,即清查冒充優免的丁田 , 不許官僚假冒優免逃避賦役 。居正還采取厚商措施,整頓錢法,嚴禁私鑄,同時許銀錢兼用,許商稅納錢;批準實施戶部“速通關以甦商困”和“減稅契 , 寬鋪行,恤商人”之請,并任用潘季馴治理黃河、淮河,減輕了黃、淮下游的水患,漕運暢通 。對周邊民族,居正“外示羈縻,內修戰守” , 整飭邊防,改善了民族關系 。他以戚繼光等主持薊州防務 , 以李成梁鎮守遼東,邊防敗壞局面得到扭轉 。七年,他還通過俺答汗同西藏喇嘛教格魯派首領xx三世建立了封貢關系 。
張居正曾鎮壓農民起義 。他在中國封建社會后期矛盾加劇的情況下,為了挽救明王朝的危亡而從事的改革,只是地主階級內部的改良運動,但改革對掃除積弊,澄清吏治,抑制豪強 , 減輕農民痛苦,安定人民生活也有一定的好處 。由于清丈土地和一條鞭法的實行,使政府收入增加,國家財政狀況有很大好轉,但改革也受到官僚豪強大地主勢力的百般頑強阻撓 。萬歷五年九月,張居正遇父喪而未歸里守制,官僚豪強即借“奪情”事劾,企圖將其逐去,但未得逞 。居正病卒后,除一條鞭法外 , 其他改革幾乎全行廢止 。他居相位十余年,多有建樹 , 死后贈上柱國,謚文忠 。尋以言官誣劾,詔奪上柱國、太師,再奪謚,家被籍沒 。后因言者復攻不已,詔盡削居正官秩 。其言論文章后由子懋編為《張太岳集》 。清光緒年間重刊本稱《張文忠公全集》,共四十五卷 , 傳世較廣 。主要著作有《書經直解》、《帝鑒圖說》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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