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松江區第五批次共有產權房非滬籍申請通知


上海松江區第五批次共有產權房非滬籍申請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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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市、區兩級政府的統一部署 , 松江區非本市戶籍第五批次共有產權保障住房申請受理工作將于2023年2月20日正式啟動,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申請受理期限
自2023年2月20日至2023年3月21日(國定節假日和雙休日除外,逾期不再受理) 。
二、申請受理地點、電話
非本市戶籍家庭應當在規定的申請期內,向符合非本市戶籍家庭共有產權保障住房各項申請條件一方單位注冊地所在街道(鄉鎮)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窗口提出申請,如實填報申請表,作出書面誠信承諾,提交申請材料 。
上海松江區第五批次共有產權房非滬籍申請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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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非本市戶籍家庭申請條件:
同時符合下列標準的非本市戶籍家庭,可申請購買共有產權保障住房:
1、持有《上海市居住證》且積分達到標準分值(120分) 。
2、在本市無住房,且在提出申請前五年內在本市無住房出售或贈與行為 。
3、已婚 。
4、現工作單位應當在提出申請所在地注冊連續滿一年 。
5、在本市連續繳納社會保險或者個人所得稅滿5年 。
6、3人及以上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7.2萬元(含7.2萬元)、人均財產低于18萬元(含18萬元);2人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和人均財產標準按前述標準上浮20%,即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8.64萬元(含8.64萬元)、人均財產低于21.6萬元(含21.6萬元) 。
7、申請人的年齡、繳納社會保險或個人所得稅等年限以2023年12月31日為截至時點前溯計算 。
非本市戶籍居民應當以家庭為單位提出申請,且家庭限于申請人與配偶,申請人、配偶及其未婚子女以及喪偶申請人與其未婚子女三類情形 。
【上海松江區第五批次共有產權房非滬籍申請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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