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沙居民養老轉入職工養老繳費年限規定

【長沙居民養老轉入職工養老繳費年限規定】

長沙居民養老轉入職工養老繳費年限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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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 , 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 , 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 , 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
長沙居民養老轉入職工養老繳費年限規定如下:
參保人員從城鎮職工養老保險轉入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 , 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全部儲存額并入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參加城鎮職工養老保險的繳費年限合并計算為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繳費年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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