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鞅主張的是什么 商鞅主張的是什么?

商鞅的主張: 1.反對禮制 。商鞅重視法律,而反對儒家的“禮” 。他認為,當時的新興地主階級反對貴族壟斷經濟和政治利益的世襲特權,要求土地私有和按功勞與才干授予官職 。
2.“好利惡害”的人性論 商鞅認為人都有“好利惡害”或者“就利避害”的本性,曾說:“人生有好惡,故民可治也 。
3.“不法古,不循今”的歷史觀
商鞅反對保守的復古思想,主張銳意改革,認為歷史是向前發展的,一切的法律和制度都要隨歷史的發展而發展,既不能復古倒退,也不能因循守舊 。明確地提出了“不法古,不循今”的主張 。
4.嚴法治國 商鞅強調“以法治國”,要求國家官吏學法、明法,百姓學習法律者“以吏為師” 。并將以前的秦法改為律 。強調法律的普遍性,具有“范天下不一而歸于一”的功能 。輕罪重罰,強化法律意識,不赦不宥 。主張凡是有罪者皆應受罰 。鼓勵告奸 。并制定“什伍連坐”制度 。
【商鞅主張的是什么 商鞅主張的是什么?】5.重農抑商 商鞅頒布法令獎勵耕織,特別獎勵墾荒 。規定:“僇力本業耕織致粟帛多者,復其身;事末利及怠而貧者,舉以為收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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