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環境衛生規章制度 校園環境衛生的規章制度( 二 )


第五條 一切單位和個人都不準亂倒垃圾 。生活垃圾應倒在垃圾箱(池)內,環衛垃圾應集中倒在垃圾池內,煙蒂、果皮及隨手廢棄物放在果皮箱內,建筑垃圾由基建部門指定傾倒地點,并及時清運 。違者令其清掃干凈 。
第六條 院內嚴禁焚燒樹葉、枯草、碎紙等,造成損失者,處以5-20元賠償,造成重大事故者,承擔法律責任 。
第七條一切在校人員(包括師生員工、教工家屬、子女、各類暫住人員和其他人員),都應當維護學校的公共衛生,做到不隨地吐痰,不隨地便溺,不隨地扔果皮、紙屑和食品袋,不亂扔煙蒂,不亂倒垃圾,不亂潑污水,不從室內窗口亂扔物品或散碎垃圾 。
第八條 校內各施工單位,要堅持文明施工,各種機具、材料按指定位置堆放整齊;施工現場要進行圍擋;施工生產的各種垃圾,必須及時清運;施工中不得向校內道路上排放污水,不準隨意臨建廁所;施工后應及時清理現場,平整土地,工完料凈 。
第九條 在校內行進的各種車輛,應保持外部清潔 。運輸液體、散體等貨物,應當密封,覆蓋嚴密,不得散漏、遺散 。
第十條 學校的環境衛生設施由校園管理處統一設置、管理,人人有責維護,不得擅自移動、翻轉、點火或倒入未熄滅的煙灰或爐灰 。損壞者,照價3-5倍賠償 。
第十一條 禁止在教學區牽狗抱貓,宿舍區禁止養雞、鴨、鵝、兔等家禽 。用于教學、科研以及其他特殊需要飼養的,須經教務部門和學院辦公室批準 。
第十二條 對認真執行本規定,維護和改善校容環境衛生較好的單位或個人,給予表彰和獎勵;對違反本規定的單位和個人,視情節分別給予警告、通報批評 。
第十三條 此規定愛衛會會同保衛處、財務處等有關部門共同實施,設立檢查、監督人員,做好本規定的`落實,搞好校園環境衛生管理 。
第十四條 本規定自公布之日起執行,如有變化,按學校新下發的文件、通知、規定執行 。
校園環境衛生的規章制度篇3
1、全體師生要樹立講究衛生,美化環境,塑我形象的意識;愛護校園里的一切設施 。
2、總務處負責將校園衛生區劃分給各辦公室和班級,包干管理;各班級和辦公室要制定衛生制度,明確每日衛生責任人,負責每日打掃和保潔 。
3、不準在校內騎自行車,各班每日要安排學生將自行車在指定位置排放整齊,檢查督促每輛自行車都上鎖 。
4、教室里張貼有序,課桌椅等用具擺放整齊,窗明幾凈,墻壁和天花板無浮塵,無蜘蛛網 。
5、教室地面要保持干凈無浮塵,垃圾桶及時清倒 。
6、班主任要做好督促工作,堅持晨掃和午掃,搞好保潔,保持教室經常性通風 。
7、總務處和團委定期組織衛生檢查,利用晨會表揚年級前三名班級,每月張榜公布衛生檢查結果一次,學期末總結,檢查結果納入先進班級的評比 。
評分項目與標準:(滿分10分)
1、教室墻上是否有衛生值日表;(0.5分)
2、地面(含走道)拖洗過,無紙屑、無瓜果皮、無塑料袋等垃圾雜物,無痰跡、無口香糖殘留物等;(2分)
3、墻壁和天花板無浮塵、無蜘蛛網;(2分)
4、門窗干凈;(1分)
5、走廊和過道的窗臺、護墻瓷磚、不銹鋼扶手擦洗干凈,保持整潔;(2分)
6、垃圾桶及時清空;(0.5分)
7、課桌椅凳衛生工具等用品擺放整齊,講臺干凈無粉塵;(1分)
8、自行車擺放整齊 。(1分)
校園環境衛生的規章制度篇4
一、校園環境衛生由學校大隊部具體負責管理 。
二、校園環境衛生分區分塊管理,并由專人負責,校園環境衛生共分四大塊:教室衛生、清潔區衛生、專業教室衛生、辦公室衛生 。教室衛生、清潔區衛生責任人為各班班主任,專業教室衛生責任人為專業教師,辦公室衛生責任人為各科室主任或組長 。學校將與各責任人簽訂《衛生責任狀》,各責任人必須保障在學校正常工作日內與舉行重大活動期間,責任區內無紙屑無污跡無死角,無亂扔亂畫亂倒行為 。
三、教室衛生、清潔區衛生堅持一日兩掃,學校大隊部定時組織檢查 。
四、定期大掃除制度 。由學校大隊部定期或大型活動前出具通知,舉行全校大掃除,并由大隊部、醫務室聯合檢查 。
五、隨查制度 。為加強學校環境衛生的管理,自本制度實施之日起,學校對各班教室衛生區、清潔責任區隨時抽查,檢查得分納入各班的班級日常管理 。
六、監督檢舉制度 。發動學生監督檢舉亂扔亂畫亂倒的不文明行為,促使學生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凡檢舉外班學生不文明行為一次,情節屬實者,檢舉者與被檢舉者將給予獎分與罰分的處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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