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車出事故怎么辦 上班拼車出了車禍怎么辦


拼車出事故怎么辦 上班拼車出了車禍怎么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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拼車出事故怎么辦
現在很多人回家都會選擇拼車,因為拼車不僅方便 , 而且便宜 。然而,這種情況導致的事故經常發生 。那么,責任應該如何劃分呢?【拼車出事故怎么辦 上班拼車出了車禍怎么辦】一、拼車事故的“善良”與“責任”無論是拼車還是讓別人搭車 , 即使收取一定的油耗費,只要費用在合理范圍內,可以說車主或司機是出于“好心” 。對于那些提供免費乘車的人來說,車主或司機的“好心”就更加明顯了 。然而,即使是這樣一種“善良”的社會行為,主人公也不能因為道德高尚而擺脫法律責任 。對于拼車或搭便車期間發生的交通事故,如果拼車方或提供搭便車機會的駕駛員根據交警部門出具的證明承擔一定責任,駕駛員應對乘客遭受的人身、財產損害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即使是完全免費拼車或搭便車,對事故負有責任的司機也不能免除法律責任 , 但與付費搭車服務相比,他的賠償責任相對較輕 。可見,“善良”并不能抵消“責任” 。在拼車或搭便車的過程中,與無人乘車的情況相比,人員肩負著更重要的責任 。二、拼車事故“有償”與“無償”在拼車或搭便車的過程中,乘客支付一定的費用來分擔合理的汽車運輸成本是合理的 。無論是免費還是付費 , 只要費用在合理范圍內,都不會阻礙拼車作為現代出行方式的作用 。但是,拼車或搭便車期間一旦發生事故,拼車是有償還是無償,將直接影響司機的責任 。《合同法》第四百零六條規定,有償委托合同是因受托人對委托人的過錯造成的 , 委托人可以要求賠償損失;無償委托合同中,受托人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給委托人造成損失的,委托人可以要求賠償損失 。在委托合同中,與有償情況相比,無償委托合同的受托人只對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的損失承擔責任,責任相對較輕 。上述法律的立法目的也適用于拼車或搭便車:在有償拼車活動中,如果駕駛員的“過錯”給其他騎手造成損失,其他騎手可以要求賠償損失;在免費拼車活動中,如果駕駛員的“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其他騎手造成損失,其他騎手可以要求賠償損失 ??梢?,在有償拼車或搭便車活動中,駕駛員承擔著更高的注意義務 。三.拼車事故“交通保險”和“乘客保險”在拼車或搭便車活動中,還有一個問題——保險 。眾所周知,“交強險”只對自駕以外的人進行賠償,而拼車或搭便車顯然屬于“自駕”范疇 。目前,參與拼車或搭便車活動的家庭用車一般只投保“交強險” , 這樣一旦發生交通事故,乘客將無法獲得其車輛投保的“交強險”的保險 。當該車輛的駕駛人無法承擔賠償責任時,遭受損失的乘客處于相當被動的境地 。如何避免拼車事故?針對上述情況,司機如何更好地防范自己可能承擔的責任,乘客如何更好地保護自己的權益,成為我們不得不慎重對待的問題 , 于是“乘客保險”就進入了我們的視野 。所謂“乘客保險”,又稱車載人員責任保險,是負責賠償因保險車輛發生交通事故而造成的包括駕駛員和其他乘客在內的車輛傷亡 。因此,參與拼車或搭便車活動的車主可以為自己的車輛購買“乘客保險” 。同時 , 其他騎手也可以采取簽訂拼車協議等類似措施,將“乘客保險”作為車主的一項義務納入法律范圍 , 從而更好地保護自身權益 。無論是有償拼車還是無償拼車,因交通事故造成的人身傷害和財產損失 , 駕駛員都要承擔責任 。然而 , 有償拼車和無償拼車是有區別的 。一般來說,對于有償拼車,司機和騎手之間實際上存在乘客合同關系 。在這種情況下,駕駛員有義務將騎手安全運送到目的地,并對騎手在運輸過程中受到的損害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但在免費拼車的情況下,為了公平起見,在司法實踐中,司機的賠償責任一般會酌情適當減輕 。為了避免“免費”拼車造成事故后對乘客進行賠償,一些司機想出了簽訂免責條款的想法,即在合同中明確規定,對于拼車過程中給乘客造成的人身傷害和財產損失,司機不承擔賠償責任 。但是,這種豁免協議可能不被法律承認 。免責協議應當區分其免責范圍 。至于財產損害責任的約定,由于不違反法律的強制性規定,法院一般會遵守當事人之間的意思自治,承認約定的效力 。但是,人身損害免責條款不會得到法律的承認,因為它違反了公共秩序和良好習慣 。交通事故一方面可能造成乘客受傷,另一方面也不可避免地對兩車造成損害 。很多乘客都很關心 。他們應該對這部分損失負責嗎?對于這部分損失,雙方駕駛員通常應按交通事故責任比例分擔,乘客無需承擔責任 。但是,如果乘客對交通事故有過錯 , 應當根據過錯程度承擔相應比例的賠償責任 。這里所說的故障包括很多情況,例如,駕駛員的駕駛受到車內乘客不當行為的影響,造成交通事故 , 還有一個例子是乘客強迫駕駛員非法駕駛 , 造成交通事故 。雖然拼車對我們還是很有好處的,但是一定要注意避免乘坐黑車,發現了及時報警 。拼車應該注意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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