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交通違章處理流程規定 交通違章處理原則( 二 )


第七章刑罰的執行第五十七條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自道路交通事故認定之日起五日內,依法對當事人的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進行處罰 。第五十八條道路交通事故構成犯罪,應當依法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的,由區、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在人民法院作出有罪判決后,依法吊銷機動車駕駛證;同時,遇有逃逸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作出終生不得再次取得機動車駕駛證的決定 。第五十九條專業運輸單位在六個月內發生兩次三人以上死亡的道路交通事故,單位或者車輛駕駛人對事故負全部責任或者主要責任的 , 專業運輸單位所在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經設區的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批準后,作出責令未消除安全隱患的機動車限期上路行駛的決定,并通知道路交通事故發生地和運輸單位所在地人民政府有關行政主管部門 。第八章損害賠償調解第六十條當事人對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有爭議 , 各方一致請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的,應當自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證明或者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的審查結論之日起十日內向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提出書面申請,維持原道路交通事故證明 。第六十一條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按照合法、公正、自愿、及時的原則,公開調解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 。你可以參加調解,除非當事人要求不公開 。第六十二條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與當事人約定調解的時間、地點,并在調解時間三日前通知當事人 。口頭通知應當記入調解筆錄 。調解員因故不能按期參加調解的,應當在預定調解時間前一日通知承辦調解的交警 , 請求變更調解時間 。第六十三條參加損害賠償調解的人員包括:(一)道路交通事故當事人及其代理人;(二)道路交通事故車輛所有人或者管理人;(三)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認為需要參加的其他人員 。委托代理人應當出具委托人簽名或者蓋章的授權委托書 。委托書應當載明委托事項和權限 。調解當事人不得超過三人 。第六十四條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按照下列規定日期開始調解,并在十日內制作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調解書或者最終調解書:(一)造成死亡的,自規定的喪葬期限屆滿之日起計算;(二)造成傷害的 , 從治療結束之日起計算;(三)因傷致殘的 , 從殘疾認定之日起計算;(四)造成財產損失的,自損失確定之日起計算 。第六十五條交警調解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按下列程序進行:(一)告知當事人道路交通事故的權利和義務;(二)聽取當事人的請求;(三)根據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認定的事實和《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條的規定,確定由當事人承擔的損害賠償責任;(4)計算損害賠償金額,確定各方承擔的比例 。人身損害賠償標準按照《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執行 。財產損失的修復費用和折價補償費用,應當按照實際價值或者評估機構的評估結論計算;(五)確定補償履行的方式和期限 。第六十六條經調解達成協議的 ,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當場制作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調解書 , 由各方當事人簽名,分別送達各方當事人 。調解書應當包括下列內容:調解的基?。?(二)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認定的基本事實和損失情況;(三)損害賠償的項目和數額;(4)各方的損害賠償責任及比例;(五)補償履行的方式和期限;(6)調解日期 。當事人調解不成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終止調解,制作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最終調解書送達當事人 。第六十七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終止調解并記錄在案:(一)調解期間,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的;(二)一方無正當理由不參加調解的;(3)調解過程中一方當事人退出調解的 。第九章涉外道路交通事故的處理第六十八條外國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發生道路交通事故,除遵守本規定外,還應當遵守有關涉外案件處理的法律、法規和規章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在處理涉及外國人的道路交通事故時,應當告知當事人中國法律、法規規定的處理道路交通事故的權利和義務 。第六十九條外國人發生道路交通事故,公安機關可以依法禁止其出境,直至事故處理完畢 。第七十條外國人發生道路交通事故,負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告知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權利人,可以在訴訟前向人民法院申請采取財產保全措施 。第七十一條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理道路交通事故,使用中華人民共和國通用語言文字 。對于不熟悉漢語的,要為他們提供翻譯;當事人通曉漢語 , 不需要他人翻譯的 , 應當出具書面聲明 。經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批準 , 外國當事人可以自行聘請翻譯人員,翻譯費用由當事人承擔 。第七十二條享有外交特權和豁免的外國人發生道路交通事故,交通警察認為應當處以暫扣或者吊銷機動車駕駛證處罰的,可以扣留其機動車駕駛證 。車輛需要檢驗鑒定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征得其同意,檢驗鑒定后立即返還;對檢驗鑒定意見不一致的,應當記錄在案,不得強制檢驗鑒定 。享有外交特權和豁免的外國人如需接受調查,可進行面談 , 談話內容僅限于與道路交通事故有關的內容;如果我不接受調查 , 就記錄下來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收集的證據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并送達當事人 。當事人拒絕接受的,應當送達其所在機構 。享有外交特權和豁免的外國人拒絕接受調查、檢查或者鑒定的,其損害賠償應當通過外交途徑解決 。第七十三條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理享有外交特權和豁免的外國人死亡事故時,應當記錄其身份、證件、事故經過、損害后果等基本情況,并及時通報省人民政府外事部門和該外國人所在國駐華使、領館 。第七十四條享有外國駐華領事機構、國際組織和國際組織駐華代表機構特權和豁免的人員發生道路交通事故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參照本規定第七十三條、第七十四條的規定,但《中華人民共和國領事特權和豁免條例》、中國參加的國際公約以及中國與有關國家或者國際組織締結的協定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十章執法監督第七十五條公安機關警務監督部門可以依法對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及其交通警察的交通事故處理工作進行現場監督 , 查處違法違規行為 。上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對下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理道路交通事故的情況進行監督 , 發現錯誤應當及時糾正 。第七十六條交通警察違反本條例,故意或者過失造成認定事實錯誤、適用法律錯誤、違反法定程序錯誤或者其他執法錯誤的,依照有關規定,根據違法事實、情節、后果和責任程度,追究執法過錯責任人的行政責任、經濟責任和刑事責任;造成嚴重后果和不良影響的 , 還應當追究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的領導責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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