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責任認定要多久才出來 交通事故責任認定要多久


交通事故責任認定要多久才出來 交通事故責任認定要多久

文章插圖
交通事故責任認定要多久
根據我們5月1日起實施的《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的相關規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自現場調查之日起十日內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 。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獲交通肇事車輛和駕駛人后十日內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 。對需要進行檢驗、鑒定的,應當在檢驗報告、鑒定意見確定之日起五日內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 。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應當在制作后三日內分別送達當事人,并告知申請復核、調解和提起民事訴訟的權利、期限 。法律依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2008)第四十七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自現場調查之日起十日內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 。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獲交通肇事車輛和駕駛人后十日內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 。對需要進行檢驗、鑒定的,應當在檢驗、鑒定結論確定之日起五日內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 。第四十四條 檢驗、鑒定結論確定之日起五日內,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通知當事人領取扣留的事故車輛、機動車行駛證以及扣押的物品 。第三十八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與檢驗、鑒定機構約定檢驗、鑒定完成的期限,約定的期限不得超過二十日 。超過二十日的,應當報經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批準,但最長不得超過六十日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六十二條《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六十條
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有哪些原則
交通事故認定當中主要遵循以下五項原則 。(一)行為責任原則 。如果當事人對某一起交通事故負有責任,則必定因其由行為引起,沒有實施行為的當事人不負事故責任 。(二)因果關系原則 。根據《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六十條的規定,認定交通事故責任時,應當根據當事人的行為對發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確定當事人的責任 。【交通事故責任認定要多久才出來 交通事故責任認定要多久】(三)路權原則 。路權原則即各行其道原則.《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車輛、行人應當按照交通信號通行;遇有交通警察現場指揮時,應當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揮通行;在沒有交通信號的道路上,應當在確保安全、暢通的原則下通行” 。(四)安全原則 。包括合理避讓原則與合理操作原則 。(五)結果責任原則 。行為人的行為雖未造成交通事故的發生,但加重了事故后果,應負事故責任,即結果責任原則 。確定該原則主要原因有兩個方面:第一、技術認定的客觀性 。第二、增強交通參與者維護交通安全的意識 。

    推薦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