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夫去世子女撫養權歸誰所有


前夫去世子女撫養權歸母親所有 。
《民法總則》第二十七條 , 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監護人 。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經死亡或者沒有監護能力的 , 由下列有監護能力的人按順序擔任監護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前夫去世子女撫養權歸誰所有】(三)其他愿意擔任監護人的個人或者組織 , 但是須經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或者民政部門同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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