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察院審查起訴的期限規定是什么


檢察院審查起訴的期限規定是人民檢察院對于公安機關移送起訴的案件 , 應當在一個月以內作出決定 , 重大疑難的案件 , 可以延長半個月 。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的案件 , 改變管轄的 , 從改變后的人民檢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計算審查起訴期限 。人民檢察院審查案件 , 對于需要補充偵查的 , 可以退回公安機關補充偵查 , 也可以自行偵查 。
【法律依據】
【檢察院審查起訴的期限規定是什么】根據《刑事訴訟法》規定 , 人民檢察院對于公安機關移送起訴的案件 , 應當在一個月以內作出決定 , 重大疑難的案件 , 可以延長半個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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