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單的入股分紅協議書 簡單入股分紅協議書范本( 三 )


5乙方丙方對甲方有監督、建議權 。
6入股協議期間股東的相應義務:
1認真做好本職工作 。
2積極協助商行落實各項措施 。
3全力保障商行正常運營 。
4完全配合甲方執行工作 。
5每月賬務有甲方保管、監管 。每年核單后簽字分紅 。
7紅利分配:
1每年3月為紅利分配月 。
2每年總營業額扣除所有相應費用,是當年純利潤 。
8禁止行為:
1乙方丙方不得在入股期間與任何個人或團隊在本商行經營范圍、區域內做與甲方業務相競爭工作 。
2乙方丙方不得從事有損甲方利益活動 。
9違約責任:
1乙方丙方應按本協議規定及時支付資金,若指定時間內資金不到位,給甲方造成重大損失的應對其損失進行賠償或以減少其持股比例
10其他事項
1本協議到期日前半年甲乙丙三方必須決定是否合作事宜,作出書面建議 。
2本協議期滿后不影響三方以存勞動關系 。
3本協議為一式三分,甲乙丙三方各執一份 。
4以上規定若有修正,按甲乙丙三方同意后修改 。
甲方簽名:
乙方簽名:
丙方簽名:
公證人簽名:
年 月 日
簡單入股分紅協議書范本4
甲方:
身份證號:
乙方:
身份證號:
鑒于乙方以往在旅游行業的優秀工作業績,為了激勵乙方更好的工作,也為了使甲、乙雙方進一步提高經濟效益,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本著互惠互利的原則,雙方同意甲方以干股的方式對乙方的工作進行獎勵和激勵 。為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特訂立以下協議:
1.定義,除非本合同條款或上下文另有所指,下列用語含義如下:
1.1 干股:指擁有者不是甲方在工商注冊登記的實際股東,干股的擁有者僅享有參與(公司)年終凈利潤的分配權,而無所有權和其他權利,不得轉讓和繼承 。
1.2 分紅:指甲方年終稅后可分配的凈利潤 。
2. 分配方式:
2.1 甲方在協議期限內,每年分配給乙方共20%的干股,即甲方將年終稅后凈利潤的20%分配給乙方 。
2.2 甲方按以上方式分配的前提為甲方年終稅后有可分配的凈利潤,如果當年虧損則沒有分紅 。
2.3 在確定乙方可得分紅的個工作日內,甲方應無條件將乙方可得分紅全額支付給乙方 。
2.4 乙方取得的虛擬股份分紅,以人民幣形式支付,除非乙方同意,否則甲方不得以其它任何形式支付 。
2.5 乙方取得的甲方干股分紅比例,由甲乙雙方簽字確認,產生法律效力;乙方取得的該干股分紅比例,沒有任何實際股份作為分紅依據,即乙方按上述比例分紅,僅僅是甲方的單方面獎勵,與股權無關;乙方不能據此認為在甲方有相應20%的股權,不得以此干股對外作為在甲方擁有資產的依據;乙方亦不能以其干股要求甲方折成現金退出或要求甲方收購 。
2.6 乙方提前終止與甲方的勞動關系或者乙方違反勞動合同或甲方的規章制度而被甲方解職的,或者其他任何因為甲方或乙方原因而使乙方離職的,基于本協議的獎勵性質,雙方認可:如前一年已進行了分紅,前一年的分紅不用退還;當年的分紅截止到解除合同當月計算出平均值,乘以當年乙方工作的月份為當年最終分紅利潤 。
2.7 簽訂本協議不影響甲方和乙方的正常勞動關系,乙方在獲得甲方授予的干股同時,然后仍然按照甲乙雙方約定的待遇領取勞動報酬 。
3. 權利義務:
3.1 乙方無需進行實物、土地使用權、貨幣、有價證券等的投入 。
3.2 乙方需保證勝任并積極完成甲方的工作,然后積極努力為甲方創造利潤 。
3.3 乙方在甲方處工作期間,不得在其他任何地方自行從事或為他人從事與甲方構成競爭的業務 。
3.4 甲乙雙方對甲方的盈虧狀況進行監督,每月一小節,每季度中結,然后年終總結,以統計出實際可分配的稅后凈利潤 。乙方對甲方所報的合理開支應充分尊重,予以認可,若有遺漏,允許甲方在分配之前補充 。年終稅后可分配的凈利潤經甲乙雙方簽字認可 。
4. 協議期限:
4.1 本協議期限為于并于年月日屆滿 。
4.2 協議到期終止后,甲乙雙方協商決定是否簽署新的虛擬干股分紅協議 。
5. 協議解除情形 。
5.1 因乙方工作不稱職或損害甲方利益的前提下,甲方有權依法提出解除雙方勞動關系并終止本協議 。
5.2 乙方在本協議期限未滿前因個人原因提出解除勞動關系,然后并經甲方同意的,雙方可解除勞動關系,本協議同時終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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