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壞環境資源保護罪有哪些

【破壞環境資源保護罪有哪些】
破壞環境資源保護罪包括污染環境罪、非法處置進口的固體廢物罪、非法捕撈水產品罪、非法獵捕、殺害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非法占用農用地罪、非法采礦罪、非法采伐、毀壞國家重點保護植物罪以及盜伐林木罪 。
【法律依據】
《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條規定,違反國家規定,排放、傾倒或者處置有放射性的廢物、含傳染病病原體的廢物、有毒物質或者其他有害物質,嚴重污染環境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后果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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