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訴訟申請再審的情形有哪些


根據《行政訴訟法》第九十一條規定 , 當事人的申請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 , 人民法院應當再審:
(一)不予立案或者駁回起訴確有錯誤的 。
(二)有新的證據 , 足以推翻原判決、裁定的 。
(三)原判決、裁定認定事實的主要證據不足、未經質證或者系偽造的 。
(四)原判決、裁定適用法律、法規確有錯誤的 。
(五)違反法律規定的訴訟程序 , 可能影響公正審判的 。
(六)原判決、裁定遺漏訴訟請求的 。
(七)據以作出原判決、裁定的法律文書被撤銷或者變更的 。
【行政訴訟申請再審的情形有哪些】(八)審判人員在審理該案件時有貪污受賄、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為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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