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無效該由誰承擔責任


依據《擔保法》第5條第2款的規定 , 擔保合同無效 , 擔保人當然不再承擔擔保合同所載明的擔保責任 。但有關過錯當事人要根據相應過錯承擔民事責任 , 具體情形是:
【合同無效該由誰承擔責任】(1)主合同有效而擔保合同無效的 , 如果債權人無過錯的 , 擔保人、債務人對債權人承擔連帶責任;債權人、擔保人均有過錯的 , 擔保人責任限額是債務不能清償部分的1/2 。
(2)主合同無效而導致擔保合同無效的 , 如果擔保人無過錯 , 則擔保人免責;如果擔保人有過錯的 , 擔保人責任限額為債務人不能清償部分的1/3 。
無論何種情形 , 無效擔保合同之擔保人承擔過錯賠償責任后 , 仍可向債務人相應追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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