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租人變更需要什么手續


承租人變更需要的手續流程是:
需要到房屋所在地的公證處領取《公有住房變更承租人親屬關系證明表》,帶著表到原承租人檔案所在部門開具,切記要加蓋單位人事部門的印章,不可以是單位公章,之后在回到公證處向公證員提交以下證明材料:
(一)申請人戶籍簿及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圖章;
(二)公有住房租賃合同;
(三)承租人死亡的,提交死亡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四)戶籍遷出本市的,提交戶籍注銷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五)承租人配偶、子女、父母等共同簽訂的同意過戶協議公證書;
【承租人變更需要什么手續】(六)過戶申請書 。

    推薦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