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服務合同范本 免費 物業服務合同范本( 二 )


一、物業管理服務內容
1、歸集和管理大樓檔案和物業資料,按規定制訂物業服務的各項制度、工作計劃和方案并組織實施;
2、物業共用部位的日常維護和管理,一般包括建筑物的基礎、承重墻體、柱、梁、樓板、屋頂以及門廳、樓梯間、走廊、樓道、扶手、護欄、電梯井道、架空層及設備間等;
3、物業共用設備的日常維護和管理,一般包括電梯、水泵、水箱、避雷設施、消防設備、樓道燈、發電機、變配電設備、給排水管線、電線及空調設備等;
5、維護物業管理區域內的環境衛生和相關秩序,做好共用部位、公共場所的清潔衛生、生活垃圾收集清運工作,做好綠化樹木養護工作,對車輛停放進行規范和管理,協助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6、制訂物業管理區域內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環境綠化等方面的年度維修養護方案并予公示和組織實施,制訂突發事件的應急處臵預案并協助做好有關工作;
7、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和規定對房屋裝飾裝修進行管理;
8、設立服務監督電話,并將物業服務內容、服務標準和收費標準進行公示;
9、雙方認可的其他事項:
二、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為叁年,合同簽訂后,合同的履行期(含試用期)從大樓正式運行前1個月開始計算(正式運行時間以甲方書面通知為準),試用期叁個月,試用期滿后,經甲方考核合格,則合同正式生效,否則,合同終止 。合同期滿后,本合同自行終止 。合同簽訂日至合同的履行日之前為前期物業管理服務 。
三、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與乙方議定年度管理計劃、年度費用概算、決算報告 。
2、對乙方實施監督檢查,有權要求乙方對違反服務承諾的事項進行限期整改;有權要求乙方采納合理要求;有權對乙方的違紀、違規、不履行職務人員提出撤換的建議;有權對乙方的管理及服務考核評定 。如因乙方管理不善,工作人員失職、瀆職,造成經濟損失或管理失誤,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給予合同賠償;造成重大經濟損失或管理失誤,經物業管理主管部門核定,有權終止合同 。
3、甲方有權對乙方違反物業管理法規、違反大樓管理規定、違反設備、設施管理規定和操作規程的行為或乙方的工作人員違紀、違法、違規、不履行職務行為進行應急處理,包括責令立即停止行為、恢復原狀、核查事實情況、采取有效措施等 。
4、如果乙方所提供的物業管理服務達不到管理方規定的質量標準,或存在問題,甲方有權利和義務向乙方反饋,并得出整改意見 。乙方應采取有效措施立即給予糾正、改進,解決問題 。對甲方提出的較難處理的物業管理問題,雙方協商解決問題的時限,乙方必須在商定合理的時間內予以解決 。不能改進工作,達到質量標準,或解決問題的,甲方有權延期支付相應部分的物業管理費用而不承擔任何責任,直至問題解決 。
5、甲方委托乙方對大樓進行管理,任何單位(團體)、個人如有違反大樓管理規定、對大樓設備和設施造成侵害、有可能危害大樓安全和影響大樓辦公環境的行為進行有效處理,并及時報告甲方 。
6、有權要求乙方按雙方約定的管理標準提供物業管理狀況報告等管理信息 。
7、甲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無償向乙方提供管理用房、值班室、倉庫等物業管理用房 。
8、甲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30日內,按規定向乙方提交相關物業管理檔案資料,并在乙方管理期滿時予以收回 。
9、不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規定內容進行的管理和經營活動 。
10、協助乙方做好物業管理工作的宣傳教育、文化活動 。
11、大樓的水電費由甲方直接向供水公司、供電公司交納 。
12、乙方按合同完成工作,甲方須按時支付有關款項 。
13、本合同終止時,甲方有權指定專業審計機構對本物業的管理財務狀況進行財務審計 。
14、法律法規政策規定的其他權利和義務 。
四、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根據有關法律法規政策及本合同規定,制定大樓的各項管理辦法、規章制度、實施細則,自主開展各項管理服務活動,但不得損害甲方的合法權益獲取不當利益 。
2、遵照國家、地方物業管理收費規定,按物業管理的服務項目、服務內容、服務標準,測算物業管理收費標準,并由乙方提供測算依據,嚴格按合同規定的收費標準收取,不得擅自加價,不得只收費不服務或多收費少服務 。
3、負責編制大樓建筑本體及附屬建筑物、設施、設備、綠化等年度維修養護計劃及大、中型維修方案,經雙方商定報批后組織實施 。大、中型和更新改造費用由甲方負責,單項費用少于叁佰無(含叁佰元)的小修由乙方直接維修,并承擔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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