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騙安全小知識 有關防騙的小知識( 四 )


防騙小常識1、不要將個人有效證件借給他人,以防被冒用 。
2、不要將個人信息資料如存折(金融卡)密碼、住址、電話、手機、呼機號碼等輕意告訴他人,以防被人利用 。3、對陌生人不可輕信,不要將錢物借出 。
4、防止以“求助”或利誘為名的詐騙行為,一旦發現可疑情形,應及時向父母、老師或保衛處(派出所)報告 。5、切不可輕信張貼廣告或網上勤工助學、求職應聘等信息 。
校內詐騙作案的主要手段①假冒身份,流竄作案—詐騙分子往往利用假名片、假身份證與人進行交往,有的還利用撿到的身份證等在銀行設立賬號提取騙款 。騙子為了既能騙得財物又不露出馬腳,通常采取游擊方式流竄作案,財物到手后即逃離 。
還有人一騙到的錢財、名片、身份證、信譽等為資本,再去詐騙他人,重復作案 。②投其所好,引誘上鉤—些詐騙分子往往利用被害人急于就業和出國等心理,投其所好,應其所急施展詭計而騙取財物 。
某高校應屆畢業生丁某為找工作,經過人托人再托人結識了自稱與某公司經理兒媳婦有深交的哥兒們何某,何某稱“只要交800元介紹費,找工作沒問題”,誰知何某等拿到了介紹費以后便無影無蹤了 。③真實身份,虛假合同—利用合同或無效合同詐騙的案件,近幾年有所增加 。
一些騙子利用高校學生經驗少、法律意識差、急于賺錢補貼生活的心理,常以公司名義、真實的身份讓學生為其推銷產品,事后卻不兌現諾言和酬金而使學生上當受騙 。對于類似的案件,由于事先沒有完備的合同手續,處理起來比較困難,往往時間拖得很長,花費了許多精力卻得不到應有的回報 。
④借貸為名,騙錢為實—有的騙子利用人們貪圖便宜的心理,以高利集資為誘餌,使部分教師和學生上當受騙 。個別學生常以“急于用錢”為借口向其他同學借錢,然后卻揮霍一空,要債的追緊了就再向其他同學借款補洞,拖到畢業一走了之 。
⑤以次充好,惡意行騙—一些騙子利用教師、學生“識貨”經驗少又苛求物美價廉的特點,上門推銷各種產品而使師生上當受騙 。更有一些到辦公室、學生宿舍推銷產品的人,一發現室內無人,就會順手牽羊、溜之大吉 。
⑥招聘為名,設置騙局—隨著高校體制改革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發展,高校學生分擔培養費的比重逐步加大 。為了減輕家庭負擔,勤工儉學以成為大學生求學的重要手段 。
詐騙分子往往利用這一機會,用招聘的名義對一些“無知”學生設置騙局,騙取介紹費、押金、報名費等 。某高校幾位學生通過所謂的“家教中介”機構聯系家教業務,交了中介費后,拿到手的只是幾個聯系的電話號碼,其實,對方并不需要家教,或者“聯系遲了”,但要想要回中介費是絕對不可能的 。
⑦騙取信任,尋機作案—詐騙分子常利用一切機會與大學生拉關系、套近乎,或表現出相見恨晚而故作熱情,或表現的十分感慨以朋友相稱,騙取信任后常尋機作案 。詐騙分子何某在火車上遇到某高?;丶叶燃俚膶W電子商務資料庫"--6"04'19!5";,生楊某,交談中摸清了該生家庭和同學的一些情況 。
何某得知楊某同班好友李某假期留校后,便返身到該校去找李某,騙得李某的信任后受到了熱情款待 。第二天,8個學生寢室遂被洗劫一空,而何某卻不辭而別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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