幫別人注冊公司當法人有什么風險如果貸款有風險嗎? 幫別人注冊公司當法人有什么風險


幫朋友注冊公司,代持股權的事情,你做過嗎?相信很多人都有這樣的經歷,包括我本人 。今天就和大家聊一聊幫朋友或者熟人注冊公司潛在的風險 。
先普及兩個概念,第一個就是公司注冊資本認繳制 。通俗點講就是,你想開一家公司,注冊資本是多少由你決定,而且這個注冊資本不需要實際繳納,只要你在公司章程里面載明擬定出資期限就可以啦 。
比如,你可以把注冊資本定為1萬,也可以定為1000萬,至于繳納的期限,可以是3年、5年,也可以是30年、50年,甚至100年都可以,這個叫做股東的期限利益 。
不過,注冊資本并不是毫無意義地畫個餅而已,股東要在認繳的注冊資本范圍內承擔出資義務和有限責任,如果認繳1000萬,就意味著你對公司承擔1000萬元為限的責任范圍 。同時,注冊資本的比例通常也是股東之間分紅的一個依據 。
第二個就是發起人 。按照公司法的規定,為設立公司而簽署公司章程、向公司認購出資或者股份并履行公司設立職責的人,為公司的發起人 。通俗點講,發起人就是公司設立時的原始股東 。
那么,幫朋友注冊公司代持股權,似乎沒啥毛病啊,怎么會有風險呢?
其實,風險是很大的 。如果公司經營不善、債務纏身、資不抵債,公司的債權人就會找股東算賬 。

你可能會說,股東的出資期限未到,我享有期限利益呢 。
答案是,當出現上述情形時,法律就推定股東的出資期限加速到期,即不再享有注冊資本認繳的期限利益 。一般,當公司作為被執行人,人民法院窮盡執行措施無財產可供執行,已具備破產原因但不申請破產的,就可以認定為公司資不抵債,股東就要對公司債務承擔補充賠償責任 。
你可能會說,我是幫朋友代持啊,公司的實際股東和經營者是你的朋友,而且你們之間有代持協議 。
答案是,即便你和朋友之間存在代持協議,但是該協議是你和你朋友之間的約定,對公司債權人不具有約束力,除非你能夠證明債權人明知你們之間的代持事宜 。根據公司工商登記信息記載,對外你就是股東,是公司的所有人,這叫做商事主義外觀原則 。商事主義外觀原則就是要區分對內對外兩個層面,你和朋友之間的約定屬于對內約定,公司和債權人之間的關系屬于外部關系,內部約定不能對抗外部關系 。
你可能會說,我現在已經把股權轉出去啦,只是曾經幫朋友代持過,風險應該消除了吧 。
答案是,這個問題頗為復雜,如果你是在債權人的債權處于訴訟期間轉讓的股權,或者你的轉讓價格極其不合理,1000萬的股權你1塊錢就轉讓了,或者你認繳的出資期限到期了,但是你沒有實繳出資然后徑直把股權轉讓出去了,那么,你的轉讓可能會被認定為是惡意轉讓,目的是逃避公司債務,因此,仍然要對公司債務承擔責任,此時,如果受讓人明知,那么受讓人也承擔連帶責任 。
你可能會說,以上情形你都不存在,你代持股權期間,公司經營得很好,沒有任何風險和債務,你把股權轉讓給他人時,你的注冊資本認繳期限還未到,這樣總沒什么風險了吧 。
【幫別人注冊公司當法人有什么風險如果貸款有風險嗎? 幫別人注冊公司當法人有什么風險】答案是,你的身份除了曾經是公司的股東外,同時還是公司的發起人(或之一) 。注意,發起人的責任較之一般的股東更為沉重 。法律規定,在公司資不抵債的情形下,發起人與公司現任股東一起承擔連帶責任,只要現任股東沒有實際繳納出資且公司經營不善資不抵債的時候,就會連累發起人 。當然,發起人承擔責任后,可以向現任股東追償 。但是,這是另一個層面的問題 。

通過以上分析,我們發現,注冊公司是有風險的,尤其是幫別人注冊公司代持股權,一旦公司經營不善,將有可能連累到你 。當然,如果朋友認這筆帳,你也可以向他追索,但是他都到了資不抵債的程度,相信能夠認賬并且償還債務的可能性不是很大 。
在此,趙律師提醒各位朋友,幫朋友注冊公司代持股權,一定要慎之又慎;如果一定要幫這個忙,請找專業人士幫你把關草擬相關協議和章程,將風險進行充分預防和轉移;一旦被公司債權人起訴也別慌,記得第一時間尋求專業人士的指導和幫助,化被動為主動,最大限度地降低損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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