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南通如皋義務教育學校幼兒園招生政策( 二 )


【2023南通如皋義務教育學校幼兒園招生政策】②進城自主創業人員子女統籌安排入學的條件:非本市城區戶籍的適齡兒童、少年,其父母雙方在城區的居住證或租住房協議一年以上,其父母在本市城區自主創業的營業執照一年以上 , 用工至少兩人且兩人有與現營業單位共同繳納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一年以上(2022年只需提供用工兩人的2022年3月至招生報名前月的與現營業單位共同繳納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 。
(2)符合上述條件的進城務工、創業人員子女將統籌安排至城區及周邊有空余學位的學校 。
三、招生工作流程
(一)按施教區入學符合條件的兒童、少年,在規定時間內在網上招生平臺報名,具體時間及相關要求見當年招生公告 。學校根據網上報名材料進行初審、現場資料審核,經市教育局審核確認后,由學校發放入學通知 。
(二)統籌入學的兒童、少年,在規定時間內在網上招生平臺報名,具體時間及相關要求見當年招生公告 。市教育局根據網上報名材料進行初審后,通知其到指定學校進行現場資料審核 。登記入學材料得到確認后 , 根據相關學校招生規模、學位余額、申請人數,按相對就近原則,進行統籌安排 。統籌入學名單經市教育局審核確認后,由學校發放入學通知 。
四、其他事項
(一)本工作方案從2022年起開始執行 。此前相關政策與本方案如有沖突 , 以本方案為準 。
(二)各市直幼兒園、各鎮(區、街道)教育管理中心參照本工作方案制訂相關學校、幼兒園招生辦法 。
(三)從嚴監管招生行為,保障招生公平 。招生工作中,堅持“一生一檔”,在學籍登記前,相關原件原則上由學校保管;在學籍登記后,相關復印件仍要存檔 。市教育局將對各學校招生工作檔案進行審核 。對執行招生政策不嚴、工作存在疏漏的單位和個人追究責任;對不符合條件的學生取消相關學校入學資格;對相關提供佐證材料不實的家長,由相關部門進行信用懲處 。
(四)本工作方案解釋權歸如皋市教育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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