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案需要什么手續才會立案

【報案需要什么手續才會立案】
報案后 , 公安機關認為有犯罪事實需要追究刑事責任 , 并且在管轄范圍內的 , 經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批準可以立案 。不立案的 , 公安機關應當制作不予立案通知書 , 并在三日以內送達控告人 。
【法律依據】
《刑事訴訟法》第110條 , 任何單位和個人發現有犯罪事實或者犯罪嫌疑人 , 有權利也有義務向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報案或者舉報 。被害人對侵犯其人身、財產權利的犯罪事實或者犯罪嫌疑人 , 有權向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報案或者控告 。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對于報案、控告、舉報 , 都應當接受 。對于不屬于自己管轄的 , 應當移送主管機關處理 , 并且通知報案人、控告人、舉報人;對于不屬于自己管轄而又必須采取緊急措施的 , 應當先采取緊急措施 , 然后移送主管機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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