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州高中生轉學 蘇州高中轉學辦理指南


蘇州高中生轉學 蘇州高中轉學辦理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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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州高中階段轉學辦理指南
一、轉學條件
普通高中學生不得隨意轉學 。學生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方準予轉學:
1、學生家庭戶籍及居住地跨當年招生區域遷移,確需轉學的(憑戶籍轉移材料、身份材料、房產證等材料);
2、其父母或其他監護人因工作和居住地跨當年招生區域遷移,確需轉學的(憑家庭戶口簿、父母或其他監護人工作佐證材料、房產證或居住證等材料);
3、父母雙方或其他監護人長期出國(境)、支援邊疆、野外作業、為省外現役軍人(含武警)等原因,其子女投靠親屬到非戶籍所在地居住的(憑家庭戶口簿、父母或其他監護人出國材料、工作佐證材料、軍人證、部隊佐證材料等);
4、海外僑胞、港澳臺同胞、在華工作的外國專家(教師)的子女,可準予隨其父母或其他監護人轉學至常住地學校 。
二、禁止轉學情況
普通高中學生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轉學:
1、屬同一招生區域學校之間轉學;
2、民辦學校向公辦學校轉學(轉入地無民辦學校的由教育行政部門統籌安排);
3、本省低星級學校向本省高星級學校轉學(轉入地無對應學校的由教育行政部門統籌安排);
4、未達到本省普通高中錄取條件,到外省就讀后向本省普通高中轉學;
5、外省初中畢業、外省非重點高中錄取后向本省三星級及以上普通高中轉學(該招生區域無二星級及以下普通高中除外);
6、就讀國際課程班未達到本校當年普通班錄取分數線向普通班轉學;
7、休學期間轉學 。
高三年級第二學期學生原則上不辦理轉學 。
三、普高與中職轉學
普通高中與中等職業學校之間學生轉學,限同一個設區市范圍內,且須符合有關轉學條件,并經雙方學校及所屬教育行政部門核準 。
普通高中學生轉入中等職業學校的,應當補學中等職業學校缺修課程,且二年級以上學生轉入中等職業學校的 , 僅限轉入二年級第一學期 。
中等職業學校學生轉入普通高中學校的 , 其中考成績須達到轉入學校當年錄取分數線,并應當補學相應的缺修課程 。
四、轉學流程
符合轉學條件的學生,其父母或其他監護人須持有效佐證材料,先向轉入學校和所屬教育行政部門提出轉學申請,經確認同意后,再向轉出學校和所屬教育行政部門提出轉學申請,經確認同意后,轉交學籍檔案,完成轉學手續 ??缡』蚩缭O區市轉學,須設區市教育行政部門核準 。
轉學過程中,除要求提供學籍準確信息(如轉出學校打印的學生基本信息表)和轉入學校需要在學籍系統內上傳的相關佐證材料之外,不應再要求提供其他材料 。
五、教育部門和學校職責
學生轉學應當自行聯系轉入學校,確有困難的可由轉入地教育行政部門根據上述有關規定,統籌安排轉入學校 。在學額許可的情況下,學校不得拒收教育行政部門統籌安排的轉學生 。學生轉學不得變更就讀年級 。
學生轉學后,在轉出學校獲得的學分經轉入學校核準的,應當予以認定 。
六、辦理時限
【蘇州高中生轉學 蘇州高中轉學辦理指南】學生轉學應當在開學后一周內提出申請 。除父母工作變動、舉家遷移等特殊原因外,學期中途原則上不予轉學 。轉入、轉出學校和相關教育行政部門應當分別在10個工作日內完成學生學籍轉接 。涉及跨省轉學的 , 其辦理時限以全國電子學籍系統實際運行時限為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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