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臺州灣新區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工作實施辦法( 二 )


(4)區內國家高新技術企業的高層管理人員子女 。
(5)區內各類重大產業項目的企業高層管理人員子女 。其中:重大工業性項目,投資5億元以上且當年實際投資5000萬元以上;重大服務業項目,投資1億元以上且當年實際投資3000萬元以上 。
(6)除上述企業外的新區“四上企業”主要負責人子女(“四上企業”指規模以上工業企業、資質等級建筑業企業、限額以上批零住餐企業、規模以上服務業企業) 。上述高層管理人員 , 特指企業擔任副總經理及以上職務的人員,且在臺州灣新區繳納基本養老保險滿一年以上(截止當年8月31日) 。如企業提供虛假證明,五年內該企業不再享受上述政策 。
2.第二類
父母房產在本學區,要求如下:
(1)適齡少年父母在學校招生區域內有房產 , 房產性質須為住宅,且適齡少年與父(母)同一戶口簿(二孩、雙胞胎及多胞胎享受同等政策) 。
(2)如產權人為二人(非夫妻)或以上按份共有的,只受理住房所占份額在51%及以上的一戶;共同共有的,只受理其中一戶 。
3. 第三類
適齡少年父或母在新區四上企業(以上一年度統計報表為準,有勞動合同和銀行工資流水備查)工作,并同時符合以下三項條件及以上者:
(1)中層及以上管理人員;
(2)中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稱;
(3)具備大專及以上學歷者;
(4)在企業工作且連續繳納同時段社會養老保險(含新遷建企業原給員工所繳納的社保時長)滿一年以上(截止當年8月31日) 。如企業提供虛假證明,五年內該企業不再享受上述政策 。
4. 第四類
第一批:對應的公辦小學臺州灣新區戶口畢業生 。
第二批:對應的公辦小學臺州市區內戶口畢業生 。
第三批:對應的公辦小學臺州市區外戶口畢業生 。
5. 第五類
適齡少年父或母已取得臺州灣新區流動人口積分且居住證在學校學區內的,并在所在地繳納社保且連續繳納時間滿6個月以上 。
三、招生要求
(一)堅持“分類分批錄??,窋S嚳峙盡鋇腦?,隨遷子女積分批次按積分高低排序入學 , 其他同批次人數超過計劃數時 , 采取公開搖號方式錄取 。
(二)在小學6年、初中3年內一套住房只能有1個適齡兒童少年(合法生育的多子女家庭除外)入讀學區內學校 , 房戶一致的不受限制 。
(三)未被錄取的戶籍生可回原戶籍所在地就讀或由區教育部門統籌調劑 , 未被錄取的有房無戶適齡兒童少年回戶籍所在地就讀 。所有批次錄取完,公辦學校仍有空余學位的,則由臺州灣新區社發局進行區域內統籌 。不接受統籌安排者,視為放棄在臺州灣新區申請入學,應及時回到戶籍所在地入學 。
(四)同步網上報名 。全面實行公辦民辦學校同步報名、同步招生 。符合入學條件的適齡兒童少年,應在規定時間登錄臺州市義務教育入學服務平臺(網址:ruxue.tzedu.net.cn)或進入“浙里辦”手機APP進行報名 。
(五)民辦學校要嚴格按照省教育廳和市教育局關于公辦民辦學校同步招生的有關要求開展錄取工作 。報名人數未超過招生計劃數的,其報名對象全部錄取;報名人數超過招生計劃數的,其報名對象全部參加電腦隨機派位(電腦搖號),一次性完成全部招生計劃的錄取 。
(六)一貫制學校的小學部學生可以直升其初中部 。直升人數少于初中部招生計劃數的,一次性予以全部錄取;直升人數多于初中部招生計劃數的 , 搖號錄取 。
(七)保障隨遷子女入學 。要根據《臺州市教育局辦公室關于印發<臺州市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積分入學實施辦法>的通知》(臺教辦〔2021〕17號)和《臺州灣新區管理委員會關于印發<臺州灣新區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積分入學實施辦法>的通知》(臺新發〔2023〕10號)文件精神 , 進一步做好義務教育階段學校積分入學工作,妥善解決隨遷子女的入學問題 。
(八)保障殘疾兒童少年入學 。新區社發局要做好適齡殘疾兒童少年信息對接,根據分類安置原則,落實“一人一案”入學工作要求 。輕度適齡殘疾兒童少年就近就便安排至普通學校隨班就讀;中、重度殘疾兒童少年協調安排至特殊教育學校就讀;多種方式保障其接受義務教育 。
(九)招生工作的組織和紀律 。各單位職責如下:
1.社發局是保障義務教育就近入學的管理責任主體 。要積極穩妥地推進學區劃分調整等工作,并及時向社會公布 。大力推進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通過教育共同體等形式,促進城區學校、名優學校的骨干教師向農村學校、薄弱學校流動 , 切實提高辦學整體水平 。要加強對學校的監督,定期與不定期開展檢查,對發現的問題及時整改 。對違反就近入學政策、違規收費的學校和校長要及時予以責任追究,對情節惡劣,造成嚴重社會影響的違規事件責任人予以嚴肅處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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