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州三門縣第一批次入學報名對象及錄取辦法


臺州三門縣第一批次入學報名對象及錄取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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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州三門縣第一批次入學報名對象及錄取辦法
1.報名對象(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至招生當年6月30日 , 入學對象在學區內戶籍滿3年的 。
(2)入學對象在學區內戶籍未滿3年,但滿1年且同時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
【臺州三門縣第一批次入學報名對象及錄取辦法】①入學對象(父母)在同一學區內有房產的;
②其父母在同一學區內有戶籍的 。入學對象及其父母戶籍取得時間均須在招生前一年的6月30日前,房產取得時間須在招生當年6月10日前 。
房產需同時滿足以下三個條件:
①入學對象(父母)為產權人(或共有人),若產權人與共有人非直系親屬的,須房產所占產權比例為50%以上(不包含50%);
②房屋用途須為住宅或商住;
③房產面積須40平方米及以上 。
(3)統籌安排對象
下列四類對象由縣教育局負責統籌安排入學:①符合縣人才辦相關文件規定的入學對象;②符合《三門縣流動人口積分制管理辦法(試行)》(三政辦規〔2023〕6號)的入學對象;③上年度實際入庫稅收500萬元以上的企業員工子女(根據企業納稅數額核定指標人數);④其它符合省、市、縣有關政策規定的入學對象 。
2.錄取辦法
第(1)(2)類報名對象經審核符合入學條件的,由學校直接錄取 。
第(3)類統籌安排對象須在6月21日17時前到縣教育局教育科提交相關證明材料 , 經審核符合入學條件的 , 由縣教育局負責統籌安排入學 。
其中第①類由縣人才辦負責審核其報名資格;
第②類縣公安局負責審核其報名資格;
第③類須提供父(母)身份證、戶口本原件、復印件、簽訂三年以上的勞動合同和近12個月該企業繳納的社保繳費清單及銀行工資發放明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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