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門縣2023年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工作實施辦法( 二 )


(1)入學對象非學區內戶籍 , 入學對象(父母)在招生當年6月10日前取得學區內房產的(房產條件與第一批次房產條件相同) 。
(2)入學對象非學區內戶籍,其父母在招生前一年6月30日前有學區內戶籍的 。
2.錄取辦法
(1)錄取第一步:先按報名對象(1)中不動產權證(房產證)取得時間先后順序依次錄取,空余學額取足為止;
(2)錄取第二步:若還有空余學額,再按報名對象(1)中不動產權預告登記(取得不動產登記證明但未取得不動產權證或房產證的)時間先后順序依次錄取,空余學額取足為止;
(3)錄取第三步:若還有空余學額,再按報名對象(2)中其父母戶籍遷入時間先后順序依次錄取,空余學額取足為止 。
(4)遇取得房產時間或戶籍遷入時間為同一天的,均通過抽簽確定先后順序,空余學額取足為止 。
(5)未被錄取的,須在規定時間內到上述其他完成第三批次招生后仍有空余學額的學校繼續申請,錄取辦法同樣按房產取得或戶籍遷入時間先后順序依次錄取 。
第四批次
完成第三批次招生后,若上述學校仍有空余學額,則按以下辦法進行招生 。
1.報名對象(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至招生當年6月30日,入學對象有三門戶籍,其父母在海游街道區域內經商、辦企業連續滿36個月 。
(2)至招生當年6月30日,入學對象有三門戶籍,其父母在海游街道區域內務工且在用人單位參加職工養老保險繳費連續滿36個月 。
2.錄取辦法
按照工商營業執照、社保繳費時間先后順序實施招生 。若遇取得工商營業執照、社保繳費時間為同一天的,則通過抽簽確定先后順序 。
所有批次被錄取的入學對象名單,學校須在微信公眾號或公告欄公示,公示時間為3天,如在公示期內發現有不符合條件的,即取消錄取資格 。
被錄取的學生須在8月31日到錄取學校報到注冊 。第三、四批次報名對象未被錄取的,回入學對象戶籍所在地學校就讀 。
(二)三門初級中學
1.招生計劃
三門初級中學400 人 。
2.報名對象
同時具備三門戶籍、學籍的小學應屆畢業生 。報名對象分三類,第一類為符合學校征地協議規定的入學對象 。第二類為縣實驗小學、海游街道中心小學、外國語小學、心湖小學、實驗學校(小學部)的畢業生;第三類為除第二類外的全縣其他小學的畢業生 。
3.錄取辦法
(1)第一類對象經審核符合入學條件的,由學校直接錄取 。第二類、第三類對象根據具體報名人數確定是否實行電腦派位的招生方式 。若報名人數不超過該類別招生計劃數,則直接全部錄取;若報名人數超過該類別招生計劃數,則進行分類搖號錄取 。其中第二類計劃錄取190人,第三類計劃錄取170人,雙(多)胞胎適齡兒童,家長可以申請并號實行電腦派位錄取,凡雙(多)胞胎并號搖中的直接錄取,一次性完成全部招生計劃的錄取 。電腦派位工作由縣教育局統一組織實施 , 紀檢部門、公證機構等全程監督公正 。
(2)搖號錄取第一步:縣實驗小學、海游街道中心小學、外國語小學、心湖小學、實驗學校(小學部)的報名對象進行統一搖號 。搖號錄取第二步:其他小學報名對象進行統一搖號 。
(3)未被錄取的入學對象 , 可在規定時間內回到所在學區公辦學校按原有批次補報,也可到有空余學額的民辦學?;蛴锌沼鄬W額的金鱗湖實驗學校(初中部)B類補報 。
4.三門初級中學招生方案為過渡方案,如有變化,則提前預告 。
(三)金鱗湖實驗學校(初中部)
1.招生計劃
金鱗湖實驗學校(初中部)A類180人;金鱗湖實驗學校(初中部)B類220人 。A類與B類的招生人數根據報名實際情況可作適當調整 。
2.報名對象
金鱗湖實驗學校(初中部)A類報名對象分四類,第一類為具有海潤戶籍的入學對象、金鱗湖實驗學校(小學部)直升生及各類政策性入學對象;第二類為入學對象非學區內戶籍 , 入學對象(父母)在招生當年6月10日前取得學區內房產的 , 或者入學對象非學區內戶籍 , 但其父母戶籍在學區內的;第三類入學對象為三門戶籍且其父母在海潤街道經商或務工滿6個月的 。第四類為具有海潤學區范圍內居住證的隨遷子女 。
金鱗湖實驗學校(初中部)B類報名對象為具有三門縣戶籍(海潤街道戶籍除外)的入學對象 。
3.錄取辦法
金鱗湖實驗學校(初中部)A類的入學對象,根據類別、資格取得先后時間依次錄取 。金鱗湖實驗學校(初中部)B類錄取辦法:報名人數小于學位數的,直接錄取;報名人數大于空余學位數的,則電腦派位錄取,未被電腦派位錄取的,可在規定時間內回到所在學區公辦學校或到有空余學額的民辦學校補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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