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協議需要去公證處公證嗎 婚前協議不去公證處有效嗎

為了避免婚后發生關于婚前財產的糾紛,很多夫妻都會簽訂婚前協議,婚前協議是指夫妻于結婚登記前簽訂、結婚登記后生效的就有關雙方婚前、婚后的財產歸屬等問題作出的具有法律約束力的書面協議 。那么婚前協議公證怎樣辦理,不公證有效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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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協議公證怎樣辦理,不公證有效嗎?
廣東國暉律師事務所黃志誠律師解答:
婚前協議公證的辦理:
1、申請與受理 。根據《公證法》第二十五條,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申請辦理公證,可以向住所地、經常居住地、行為地或者事實發生地的公證機構提出 。申請辦理涉及不動產的公證,應當向不動產所在地的公證機構提出;申請辦理涉及不動產的委托、聲明、贈與、遺囑的公證,可以適用前款規定 。
2、審查 。根據《公證法》第二十八條,公證機構辦理公證,應當根據不同公證事項的辦證規則,分別審查下列事項:
(一)當事人的身份、申請辦理該項公證的資格以及相應的權利;
(二)提供的文書內容是否完備,含義是否清晰,簽名、印鑒是否齊全;

(三)提供的證明材料是否真實、合法、充分;
(四)申請公證的事項是否真實、合法 。
3、出具公證書 。根據《公證法》第三十條,公證機構經審查,認為申請提供的證明材料真實、合法、充分,申請公證的事項真實、合法的,應當自受理公證申請之日起十五個工作日內向當事人出具公證書 。
廣東國暉律師事務所黃志誠律師解析:
我國的任何一部法律都沒有規定婚前財產協議要以“公證”作為生效的前提條件 。也就是說只要當事人的意思表示一致,協議的內容并未違反法律規定,那么,雙方就婚前財產的歸屬基于自愿的原則達成了書面協議,該書面協議無論是否作了公證,均具有法律效力 。只是,經過公證的婚前財產協議在證明力上更高一些 。
【婚前協議需要去公證處公證嗎 婚前協議不去公證處有效嗎】 有法律效力的夫妻協議內容必須合法,既不能規避法律,也不能違反公序良俗 。為了使財產協議有效且不遺漏關鍵條款,建議最好請律師或其他專業人士來起草或者審核財產協議,以避免因起草時不慎而給將來造成巨大損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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