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公司法公益金的提取比例是多少

【新公司法公益金的提取比例是多少】
根據《企業會計制度》第八十三條規定 , 法定公益金 , 是指企業按照規定的比例從凈利潤中提取的用于職工集體福利設施的公益金 , 法定公益金用于職工集體福利時 , 應當將其轉入任意盈余公積 。企業的盈余公積可以用于彌補虧損、轉增資本(或股本) 。符合規定條件的企業 , 也可以用盈余公積分派現金股利 。
2006年公司法修改后 , 法定公益金已經取消 , 改為任意公積金的內容 。任意公積金的提取與否及提取比例由股東會根據公司發展的需要和盈余情況決定 , 法律不作強制規定 。
【法律依據】
《公司法》第一百六十六條規定 , 公司從稅后利潤中提取法定公積金后 , 經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決議 , 還可以從稅后利潤中提取任意公積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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