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權概念是什么時候提出的 土地使用權的概念是什么


土地使用權是指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農民集體和公民個人,以及三資企業,凡具備法定條件者,依照法定程序或依約定對國有土地或農民集體土地所享有的占有、利用、收益和有限處分的權利 。土地使用權是外延比較大的概念,這里的土地包括農用地、建設用地、未利用地的使用權 。
【土地使用權概念是什么時候提出的 土地使用權的概念是什么】
《土地管理法》第十條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依法屬于村農民集體所有的,由村集體經濟組織或者村民委員會經營、管理;已經分別屬于村內兩個以上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農民集體所有的,由村內各該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或者村民小組經營、管理;已經屬于鄉(鎮)農民集體所有的,由鄉(鎮)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經營、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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