紐約前身?

紐約的歷史較短,只有300多年 。最早的居民點在曼哈頓島的南端,原是印第安人的住地 。1524年意大利人弗拉贊諾最早來到河口地區,1609年英國人哈得孫沿河上溯探險,該河便以他的名字命名 。1626年荷蘭人以價值大約60個荷蘭盾(相當24美元)的小物件從印第安人手中買下曼哈頓島辟為貿易站,稱之為“新阿姆斯特丹” 。1664年,英王查理二世的弟弟約克公爵占領了這塊地方,改稱紐約(即新約克,英國有約克郡) 。1686年紐約建市 。獨立戰爭期間,紐約是喬治·華盛頓的司令部所在地和他就任美國第一任總統的地方,也是當時美國的臨時首都 。1825年,連接哈得孫河和五大湖區的伊利運河建成通航,以后又興建了鐵路,溝通了紐約同中西部的聯系,促進了城市的大發展 。到19世紀中葉,紐約逐漸成為美國最大的港口城市和集金融、貿易、旅游與文化藝術于一身的國際大都會 。
【紐約前身?】紐約歷史在歐洲最初殖民北美洲之時,勒納佩族族人一直居住于此區域,1613年荷蘭人于此地建立了新阿姆斯特丹(New Amsterdam)和新荷蘭(New Netherland) 。1640年,彼得·斯特伊弗桑特被任命了州長,1652年,此殖民地被授予自治權 。1664年,英國征服了此殖民地和把它改名為新約克(New York),因為英國早前就已經有城市被名為約克(York) 。荷蘭人后于1673年8月收復此殖民地,給城市改名"新桔子"(New Orange),然后在1674年11月此殖民地就永久地被割讓給英國 。
英國重奪此殖民地后,把它再次更名為紐約市(City of New York),并且把它包圍著,不許它發展,終于New York Campaign爆發,這是美國革命戰爭早期的一系列的主要爭斗,以后,紐約市一直續繼被英國管理,直到戰爭結束,是最后一個英國搬離的港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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