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不同意離婚能拖多久


【一方不同意離婚能拖多久】如果是一方提出離婚 , 另一方不同意離婚的 , 一方可以起訴至人民法院請求人民法院判決離婚 , 在離婚訴訟中 , 若另一方不同意離婚 , 而不存在法定離婚情形的 , 人民法院一般判決不予離婚 , 該訴訟程序一般是三到六個月 , 第一次判決不離婚后 , 可待判決書生效六個月之后再次向人民法院提出訴訟請求判決離婚 , 該程序時間與第一次訴訟時間相一致 , 也就是三到六個月 , 以上時間加起來 , 一方不同意離婚至少可以拖一年半的時間 。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九條規定 , 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 , 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 。
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 , 由本院院長批準 , 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 , 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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