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合同法曠工十五天有什么后果


《勞動法》對于累計多少天曠工開除 , 沒有具體規定 。具體天數 , 用人單位可以在規章制度里進行約定 。職工無正當理由經常曠工 , 經批評教育無效 , 連續曠工時間超過15天 , 或者一年以內累計曠工時間超過30天的 , 企業有權予以除名 。
《勞動法》第二十五條 ,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 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勞動合同法曠工十五天有什么后果】(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
(二)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的 。
(三)嚴重失職 , 營私舞弊 , 對用人單位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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