扣留車輛何時放行


一般情況下在交通事故中扣留車輛的期限為三十日 , 如果沒有法定原因三十日滿后必須放車 。
【法律依據】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2條 ,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接到交通事故報警后 , 應當立即派交通警察趕赴現場 , 先組織搶救受傷人員 , 并采取措施 , 盡快恢復交通 。
【扣留車輛何時放行】交通警察應當對交通事故現場進行勘驗、檢查 , 收集證據;因收集證據的需要 , 可以扣留事故車輛 , 但是應當妥善保管 , 以備核查 。
對當事人的生理、精神狀況等專業性較強的檢驗 ,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委托專門機構進行鑒定 。鑒定結論應當由鑒定人簽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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