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方同意離婚財產有糾紛怎么辦

【雙方同意離婚財產有糾紛怎么辦】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規定,男女雙方協議離婚后一年內就財產分割問題反悔,請求變更或者撤銷財產分割協議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 。人民法院審理后,未發現訂立財產分割協議時存在欺詐、脅迫等情形的,應當依法駁回當事人的訴訟請求 。
對于漏分財產比較容易處理,當事人應當三年內提起民事訴訟 。法院按照婚姻法的夫妻財產制度來處理就可以讓當事人得到比較公正、理想的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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