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親進過監獄但我過了政審了大家吐槽 父親進過監獄但我過了政審了

你好,剛剛公布的《公務員錄用考察辦法(試行)》對此作出了明確的規定,公檢法的政審會延伸考察家庭成員和主要社會關系的有關情況,父親有刑拘經歷的肯定無法通過,建議你選擇報考普通公務員崗位 。
【父親進過監獄但我過了政審了大家吐槽 父親進過監獄但我過了政審了】 1、行政拘留是公安機關根據《行政處罰法》、《治安管理處罰法》等法律法規,對有違法行為、但不構成犯罪的人進行的一種行政處罰,期限一般不超過15天 。例如,二次酒駕的可以處10日以下行政拘留 。
行政拘留是一種結果,目的是為了懲罰和教育違法者 。
2、刑事拘留則是公安機關、檢察院根據《刑事訴訟法》對涉嫌違法并犯罪的現行犯或犯罪嫌疑人采取的一種強制措施,臨時剝奪人身自由,期限一般不超過14天,最長是37天 。例如,有醉駕行為的涉嫌危險駕駛罪,會被刑事拘留 。
刑事拘留是一種措施,目的是為了保證之后刑事訴訟的順利進行 。
因此,如果有刑拘經歷的,肯定有過違法犯罪的行為!
就算犯罪情節輕微,認罪悔罪態度良好,沒有造成危害,檢察院決定免予起訴,或者法院判決免予刑事處罰,違法犯罪的案底依然無法消除,會進入個人檔案,影響自己和孩子的一生!

目前,招錄一名公務員要經過以下幾個步驟:

1、報名、資格審查;
2、筆試、面試;
3、體檢;
4、考察;
5、公示;
6、審批(備案) 。
其中,父親有過刑拘經歷的,有影響的就是第四道關——考察,也就是俗稱的政審 。


根據中組部2021年9月17日公布的《公務員錄用考察辦法(試行)》第七條,考察組一般只對考生的德、能、勤、績、廉等情況進行審查,包括政治素質、道德品行、能力素質、心理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情況、廉潔自律情況等等 。
但是,第八條也明確,“對于報考機要、國家安全等涉密職位的人員,一般應當考察家庭成員和主要社會關系的有關情況 ?!?br /> 毫無疑問,公檢法系統屬于國家安全的涉密職位,肯定會延伸考察父親的有關情況 。

同時,2020年公布的《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辦法》第九條明確:“考察對象的家庭成員具有影響考察對象錄用后依法公正履職的情形(如違法犯罪),其本人不得確定為擬錄用人選 ?!?br /> 此時,父親有刑拘經歷,個人檔案中肯定有違法犯罪記錄,哪怕法院判決免予刑事處罰或者檢察院決定不予起訴,公檢法的考察(政審)也是通過不了的,肯定會終止錄用程序 。
但是,如果是普通的公務員崗位,比如水利局、農業農村局等,一般只考察本人的情況,父親有過比較輕微的犯罪行為、只有刑事拘留未判刑的,影響會微乎其微 。
所以,建議你放棄報考公檢法崗位,選擇報考普通公務員崗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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