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有哪些


【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有哪些】我國《婚姻法》對“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采用的是概括性的規定,未明確列舉,但通過《母嬰保健法》可以得知,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一般包括以下幾種情形:
(一)嚴重的遺傳性疾病,指由于遺傳因素先天形成的,患者全部或者部分喪失自主生活能力,后代再現風險者,醫學上認為不宜生育的遺傳性疾病 。
(二)指定傳染病,指《傳染病防治法》中規定的性病、麻風病及醫學上認為影響結婚和生育的其他傳染病 。
(三)有關精神病,指精神分裂癥、躁狂抑郁型精神病及其他重型精神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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