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罪從無原則是什么意思 疑罪從無是什么意思

【疑罪從無原則是什么意思 疑罪從無是什么意思】 疑罪從無 , 是指刑事訴訟中 , 檢察院對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實不清 , 證據不確實、充分 , 不應當追究刑事責任的 , 應當作出不起訴決定 。
《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三條犯罪嫌疑人沒有犯罪事實 , 或者有本法第十五條規定的情形之一的 , 人民檢察院應當作出不起訴決定 。
《刑事訴訟法》第十五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 不追究刑事責任 , 已經追究的 , 應當撤銷案件 , 或者不起訴 , 或者終止審理 , 或者宣告無罪:
(一)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 , 不認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過追訴時效期限的;
(三)經特赦令免除刑罰的;
(四)依照刑法告訴才處理的犯罪 , 沒有告訴或者撤回告訴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規定免予追究刑事責任的 。

《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二條人民檢察院認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實已經查清 , 證據確實、充分 , 依法應當追究刑事責任的 , 應當作出起訴決定 , 按照審判管轄的規定 , 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 并將案卷材料、證據移送人民法院 。
有罪推定 , 是指刑事訴訟中 , 偵查機關對犯罪嫌疑人立案、偵查 , 收集、調取有罪證據的行為 。
《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三條公安機關對已經立案的刑事案件 , 應當進行偵查 , 收集、調取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無罪、罪輕或者罪重的證據材料 。對現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可以依法先行拘留 , 對符合逮捕條件的犯罪嫌疑人 , 應當依法逮捕 。
無罪推定 , 指任何人在未經判決有罪之前 , 應視其無罪 。刑事訴訟中 , 人民法院對檢察院起訴被告人犯罪事實和證據 , 應當做出無罪排除的行為 。
《刑事訴訟法》第十二條 未經人民法院依法判決 , 對任何人都不得確定有罪 。
《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九十五條 在被告人最后陳述后 , 審判長宣布休庭 , 合議庭進行評議 , 根據已經查明的事實、證據和有關的法律規定 , 分別作出以下判決:
(一)案件事實清楚 , 證據確實、充分 , 依據法律認定被告人有罪的 , 應當作出有罪判決;
(二)依據法律認定被告人無罪的 , 應當作出無罪判決;

(三)證據不足 , 不能認定被告人有罪的 , 應當作出證據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無罪判決 。
以上就是對疑罪從無是什么意思的解答 , 刑事訴訟中 , 不管是在偵查階段 , 還是審查起訴階段 , 或者而是審判階段 , 司法工作人員都是要堅持疑罪從無原則的 , 否則的話就會對嫌疑人、被告人利益造成損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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