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 常州新北區薛家鎮積分入學政策+申請指南


2023年 常州新北區薛家鎮積分入學政策+申請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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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加強薛家鎮流動就業創業人員隨遷子女入學管理工作,規范有序地開展好流動就業創業人員隨遷子女積分入學試點工作,制定如下細則:
一、申請對象
(一)在薛家鎮居住的流動就業創業人員,可為其符合入學條件的子女申請就讀納入積分管理的公辦小學的起始年級 。
(二)在薛家鎮居住是指在薛家鎮擁有合法固定房產或租賃房屋(對在本單位宿舍居住的視作租賃房屋)居住并連續滿1年以上 。
(三)申請小學積分入學的流動就業創業人員隨遷子女必須是2017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出生的年滿6周歲的適齡兒童 。已在起始年級就讀的,不能通過積分管理重新申請就讀起始年級 。
二、積分構成及排名
(一)流動就業創業人員積分管理計分標準由基礎分、附加分兩部分組成 。
(二)申請人積分基礎分滿50分取得排名資格 。在總積分相同、排名并列的情況下,根據申請人基礎分情況進行排名;基礎分再次并列的,根據申請人擁有合法固定房產的時間或居住證的登記時間先后順序進行排名 。對填報統籌學校的申請人,其子女未被居住地公辦學校錄取的,在統籌學校所在地的申請人之后進行排名 。
三、申請流程
(一)提出申請
符合申請條件的流動就業創業人員隨遷子女由申請人攜帶雙方身份證、結婚證、戶口本、房產證、居住證及申請人子女的出生醫學證明至薛家鎮為民服務中心16號窗口領取薛家鎮流動就業創業人員隨遷子女積分入學申請表 , 領取時間為4月23日至4月28日 。(上午8:30-11:30、下午13:00-17:00)
(二)提交材料
申請人在提交《積分入學申請表》時 , 須提交下列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
1、必備材料:
(1)居民身份證;
(2)結婚證;
(3)戶口簿或戶籍證明、家庭關系證明;
(4)在薛家鎮有合法固定房產的,提供不動產權屬證書、購房發票或其他合法購買手續;租賃房屋居住的,提供薛家鎮的居住證;
(5)申請人子女的出生醫學證明、兒童預防接種證和兒童入園、入學預防接種證查驗證明 。
【2023年 常州新北區薛家鎮積分入學政策+申請指南】2、選擇材料:
(1)就讀薛家鎮注冊幼兒園蓋章的證明幼兒就讀年限的《家園聯系手冊》;
(2)在薛家鎮工作,參加企業社會保險的,提供社保編號和社保繳納記錄;
(3)在薛家鎮企事業單位工作的提供與現在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在薛家鎮自主創業的提供實際經營的工商營業執照;
(4)在薛家鎮納稅的,提供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納稅憑證及納稅人身份證復印件;
(5)近三年申請人或其配偶在常州本地有見義勇為的,提供區級及以上見義勇為基金會頒發的榮譽證書或表彰決定;
(6)近三年申請人或其配偶在本區無償獻血每300毫升全血或者每1個治療單位機采血小板的,提供獻血證;申請人或其配偶有捐獻造血干細胞等的,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7)在薛家鎮重點企業(項目)的有效工作證明;
(8)申請人或者其配偶獲得“常州好人”、“江蘇好人”或者“中國好人”等各級各類好人稱號的相關證明材料;
(9)申請人或其配偶提供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學歷證書的相關證明;
(10)根據《薛家鎮流動就業創業人員隨遷子女積分入學管理計分標準(試行)》要求可提供的其他相關證明材料 。
(三)時間安排
4月23日至4月28日 , 領取積分入學申請表;
5月11日至5月26日(除5月14日、5月21日外),為積分材料受理期,申請人提交所有符合積分條件的材料(原件及復印件)至薛家鎮為民服務中心16號窗口;
5月29日至6月2日,只接受申請人的補充材料,不再受理首次申請;6月3日起,不再接受任何材料;
6月3日至6月30日 , 由鎮積分管理辦公室審核材料并計分;積分情況和學位指標數查詢時間另行通知 。
四、其他相關事項說明
(一)申請人需如實填寫《積分入學申請表》,偽造或提供虛假申請資料的取消其積分資格 。違反相關法律法規的,移交有關部門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
(二)已在小學一年級就讀的 , 不能通過積分管理重新申請就讀小學一年級 , 如隱瞞已就讀事實 , 參加積分并取得準入資格的 , 經錄取學校查實后取消準入資格 。
(三)在公示積分期間 , 申請人發現評分錯誤的,可向鎮積分入學管理辦公室申請糾錯,逾期將不再受理 。獲得入學準入資格的申請人在規定時間內至準入學校為子女辦理入學手續,逾期未辦理入學手續的,視為自動放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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