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7歲兒子一般判給誰


離婚時夫妻雙方可以協商有誰撫養孩子 , 協商不成的由法院根據有利于未成年人成長的原則判決 。離婚時7歲的子女判給誰需要考慮雙方的綜合條件 。根據法律規定對兩周歲以上未成年的子女 , 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隨其生活 , 一方有法律規定情形的 , 可予優先考慮 。父方與母方撫養子女的條件基本相同 , 雙方均要求子女與其共同生活 , 但子女單獨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 , 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幫助子女照顧孫子女或外孫子女的 , 可作為子女隨父或母生活的優先條件予以考慮 。在有利于保護子女利益的前提下 , 父母雙方協議輪流撫養子女的 , 可予準許 。
【離婚7歲兒子一般判給誰】《婚姻法》第三十六條第三款:離婚后 , 哺乳期內的子女 , 以隨哺乳的母親撫養為原則 。哺乳期后的子女 , 如雙方因撫養問題發生爭執不能達成協議時 , 由人民法院根據子女的權益和雙方的具體情況判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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